支部考核评估细则.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支部考核评估细则

温州大学党支部工作目标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高等学校党支部是学校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学校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为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温州大学基层支部工作细则》,整体推进我校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估体系 党支部工作目标评估本着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目标评估与学习交流相结合,总结经验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评估相结合,组织测评、支部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等原则,采取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分类评估标准,同时针对测评对象分别制定党总支测评、党支部自评和党外群众测评指标。具体的支部自评、测评项目、指标、分值等详见下表。 党总支测评和党支部自评 群众测评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数 分值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数 分值 教职工党支部 基层组织建设 3 15 基层组织建设 2 10 战斗堡垒作用 4 20 战斗堡垒作用 4 30 党员教育管理 5 25 党员模范作用 3 25 发展党员工作 5 25 发展党员工作 3 15 群众工作 3 15 群众工作 4 20 学生 党支部 基层组织建设 3 15 基层组织建设 2 10 战斗堡垒作用 4 20 战斗堡垒作用 5 35 党员教育管理 5 25 党员模范作用 3 20 发展党员工作 5 25 发展党员工作 4 20 群众工作 3 15 群众工作 3 15 二、评估程序 1.党支部自评 支部自评时,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一学年来的工作情况,对照《评分表》逐项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必须逐项说明评估依据),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分。最后将《评分表》和有关实证材料报党总支考评。 2.党总支测评 (1)党总支成立由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等组成的考评组,对所属支部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方法是考评组召开会议听取各支部书记工作汇报(PPT展示等),总支委通报各支部完成党委和总支委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情况,查核有关材料。 (2)检查档案资料:①党支部会议记录;②支委会议记录;③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④党员名册;⑤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录;⑥收缴党费记录;⑦学生(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记录;⑧工作计划和总结、发展党员计划;⑨其它相关资料等。 (3)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会。 (4)填写测评表。 3.群众测评 由党总支负责,邀请党外群众(含本单位非党行政负责人)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并进行测评。教职工党支部的党外群众原则上全部参加。学生党支部群众代表数与党员数(30人以下的)比例一般为2∶1;党员30人以上的支部可视具体情况确定群众代表人数,但不得低于40人。 4.形成评估结果 党总支根据党支部自评、党总支评议和群众评议的结果确定考评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组织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三、评估成绩计算方法及评估结果的应用 1.评估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支部自评分数×30%+党外群众测评分数×30%+党总支测评分数×40%;党支部所在单位无党外群众的,总成绩=支部自评分数×40%+党总支测评分数×60%。 2.考评等级划分 党支部考评综合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其考评等次为“优秀”;考评成绩达到80-89分的,其考评等次为“良好”;考评成绩达到60-80分的,其考评等次为“合格”;考评成绩低于60分的,其考评等次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学校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党委进行批评并责成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由党总支帮助整改。 四、相关规定和要求 1.评估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各党总支负责具体实施。党总支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 2.各级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党支部目标评估工作。全体党员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3.党支部目标评估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5月中旬前结束。 4.机关、图书馆、后勤党总支参照本办法精神,将党支部考核与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独立学院分党委可参考本办法自行制定相应考核办法,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支部考核工作由独立学院分党委自行组织。离退休党支部的具体考核办法由离退休党总支自行确定,最后按10%的比例推荐若干党支部报校党委组织部确定为考评优秀党支部。 5.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学生党支部工作目标评估表 2.学生党支部工作目标测评表 附件1 学生党支部工作目标评估表 (供党总支测评和支部自评用) 项目 测评内容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5

文档评论(0)

144416862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