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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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 年7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 )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0 ),经 事后审核,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发现该公告中“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部分 内容需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更正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 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更正后: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 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7 年度以前及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公司预计对2017 年 全年财务报告也没有重大影响。 更正前: 2、政府补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会计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 行相应的披露。同时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在营业收入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的列 示。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更正后: 2、政府补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会计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 行相应的披露。同时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在营业收入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的列 示。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7 年度以前及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公司预计 对2017 年全年财务报告也没有重大影响。 除更正上述内容之外,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 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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