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行政权力清理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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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行政权力清理结果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行政权力清理结果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12项,其中其他行政权力12项。附件: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2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权力编号 452623794-Z-002000 行政权力名称 拟定甘孜州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实施主体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 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地方志的编纂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地方志工作规划,制订编纂方案; 二、组织、指导和检查地方志编纂工作; 三、组织审定入志内容与议定编纂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对志书的审查验收。 受理条件(选填) 无 办理部门(选填)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办理地点(选填)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电话(选填) (0836)2825358 服务表格(选填) 无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监督电话(选填) (0836)2825692 相对人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甘孜州人民政府或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康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甘孜州政府法制办或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序号 3 行政权力编号 452623794-Z-003000 行政权力名称 组织编纂以甘孜州冠名的地方志书 实施主体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 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八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受理条件(选填) 无 办理部门(选填)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办理地点(选填)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电话(选填) (0836)2825358 服务表格(选填) 无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监督电话(选填) (0836)2825692 相对人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甘孜州人民政府或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康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甘孜州政府法制办或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序号 4 行政权力编号 452623794-Z-004000 行政权力名称 组织编纂以甘孜州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 实施主体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 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八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选填)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办理地点(选填)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电话(选填) (0836)28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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