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梦圆民法总则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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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1)自己占有。指占有人自己对物进行管领和控制。辅助占有之外的占有均为自己占 有。 (2)辅助占有。辅助占有,指基于雇佣、学徒等类似关系,受雇主的“指示”而事实 上控制某物。辅助占有不是占有,以雇主(或主人)为占有人。例如,甲雇佣乙操作某台机 器,乙为占有辅助人,甲为占有人。 【例15】甲购买汽车,交雇员乙驾驶。①乙为占有辅助人,乙不是占有人,甲才是占 有人。②若乙将汽车开回老家隐匿,对甲谎称汽车被盗,则乙不再受甲之指示管领控制汽车, 乙荣升为汽车的占有人(无权占有),甲的占有丧失。 区分的意义:①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其老板、雇主才是占有人(见【例15】)。② 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就不享有《物权法》第245条规定的占有保护请求权(见【例16】 与【例17】)。③由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对象为无权占有人,而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也 就不是无权占有人),所以,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得对占有辅助人行使(见【例18】)。 【例16】甲因怀疑老公给保姆发短信,就将交给保姆乙使用的iphone手机(没有赠与 给乙)夺回。①乙为手机的占有辅助人,甲和老公才是手机的占有人。②乙无权基于《物权 法》第245条对甲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因为甲并未侵夺保姆对手机的占有,只是改变了自 己和老公对手机占有的状态! 【例17】某分公司有电脑三台,总公司要求收回两台,分公司经理不同意,总公司派 人强行取回两台,还把分公司经理打得人仰马翻。①分公司不得对总公司行使占有回复请求 权。②分公司如此憋屈,因为他是占有辅助人。③若为子公司,那就是响当当的占有人了。 【例18】甲的汽车被乙盗窃,乙交给雇佣的司机丙驾驶。①丙是汽车的占有辅助人, 不是占有人,也就不可能是无权占有人。无权占有人是乙。②甲不得对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 权权,甲只能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6.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 (1)单独占有。指一人对物为占有。 (2)共同占有。指数人对同一物为占有。共同占有分两种:①重复共同占有。指各共 同占有人在不妨害他共同占有人的情形下,可以各自单独管领其物。例如:数人合租一套房, 可各自单独使用共用的浴室、厨房(对浴室、厨房构成重复共同占有)。二人共用一辆汽车, 都有车库和汽车的钥匙(对汽车构成重复共同占有)。②统一共同占有。指全体共同占有人 对占有物有一个管领力,仅得结合全体占有人,为共同的管领。例如:二人共用一辆汽车(汽 车每晚必停入车库),一人仅有车库钥匙,另一人仅有汽车钥匙(对汽车构成统一共同占有)。 【例19】甲有某公寓,自住A室,将B 室出租给乙,C室借给丙使用。①甲、乙、丙 对A、B、C室各自构成单独占有。②甲、乙、丙对共享的浴室、厕所、厨房构成共同占有(重 复共同占有)。 区分的意义:共同占有涉及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①内部关系。数人共同占有一物时, 仅仅就占有物的使用范围发生争议时,不得互相请求占有保护。②外部关系。数人共同占有 一物时,若有人侵夺其他共同占有人的占有,占有被侵夺的共同占有人才可行使占有回复请 求权,请求侵夺人向全部共同占有人返还占有,不得仅请求返还给自己。 【例20】甲、乙、丙合租一套房屋,共享浴室。①若甲在浴室加装新锁,不让乙、丙 使用,此为侵夺乙、丙的共同占有,乙、丙可主张占有保护。②若甲主张其使用浴室应为某 日和某日,乙、丙在该日和该日不得使用,则属使用范围之争,应依照甲、乙、丙内部的租 赁关系解决,乙、丙不得径行主张占有保护。 【真题研习】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 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2005年试卷 三第题7题)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答案】B。注意:A选项略有瑕疵,在乙无因管理前,乙为无权占有;无因管理后, 乙为有权占有。不过,笔者建议,在司法考试中,可以视A选项为正确,因所有教材都自信 地认为: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为无权占有。 三、占有状态的变更(★) 1.概论 一定民事事实的发生,会产生占有状态变更的效果:占有由A种状态变更为B种状态。 这种现象就是占有状态的变更。举三个例子:(1)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租期届满 后,甲不同意续租。①在租赁期间,乙的占有为有权占有;②租赁期间届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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