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学生发展性素质加分标准 - 山东大学药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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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学生发展性素质加分标准 - 山东大学药学院

药学院学生发展性素质加分参考标准 指标 内容 分值 学术与创新 实践与服务 科技学术竞赛 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优秀奖、未获奖) 50/45/40/30/20 省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未获奖) 40/35/30/20/15 校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未获奖) 30/25/20/15/10 院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10/8/5/3/ 科技学术竞赛,个人作品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合作者降一等级加分;集体作品第一至第四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其余作者降一等级加分。评奖不分等级时统一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加分。 除挑战杯、数学建模这两项赛事之外的其他各类专业性和商业性比赛,计分时分别相应降一等级加分,例如获国家级奖励按省级奖励加分,以此类推。 学生参加学院认定的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但未获奖者,指的是在学院推荐基础上参赛,且由学院团委提供相关参赛证明者,未经学院推荐而参加竞赛未获奖的同学需向学院提供证明材料,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加分。 本专业核心期刊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以山大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20/10 本专业普通期刊第一作者(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正规学术期刊,不包括各类论文集、增刊、副刊) 5 SCI、EI(第一二及第三以后作者) (35+3X)/(20+3X)/(5+3X) 学术论文中,所有作者署名单位都必须为山东大学方可计分。 发明创造 国家发明专利 40 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与专业有关/与专业无关) 10/5 科研及学术立项 国家级立项(负责人及其他作者)、结题(负责人及其他作者) 12/6 18/9 省级立项 (负责人及其他作者)、结题(负责人及其他作者) 10/5 15/8 校级立项 (负责人及其他作者)、结题(负责人及其他作者) 6/3 9/5 院级立项 (负责人及其他作者) 结题(负责人及其他作者) 3/2 5/3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团队获国家级/省级/校级表彰/校级结题/院级表彰/院级结题 第一负责人30/15/10/5/4/2;其他成员25/10/8/3/2/1 社会实践个人国家级/省级/校级表彰/院级表彰(见说明) 30/15/10/5-3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国家级(一二三等) 第一作者30/25/20 其他作者25/20/15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省级 (一二三等) 第一作者20/15/10 其他作者15/10/5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校级 (一二三等) 第一作者15/10/7 其他作者10/7/4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院级 (一二三等)不评等级时统一按二等奖加分 第一作者7/5/3 其他作者4/3/1 各类社会实践立项加分以其结项结果合格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成绩计算。 志愿行动与社区服务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国家级/省级(及校十佳)/校级/院级表彰(见说明) 30/20/10/5-3 青志协获校级十佳/省级 所有成员在考核基础上加1分/2分 志愿服务团队(含志愿服务创意大赛)校级一二三等奖(校级优秀团队统一按二等奖加分) 队长8/6/4 其他成员4/3/2 志愿服务团队院级一二三等奖(院级优秀团队统一按二等奖加分) 队长4/3/2 其他成员2/1.5/1 同一团队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累加。 社会工作 获国家/省/校/院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干部 50/30/10/5 获国家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及校级十佳团员、校长奖学金)/校十佳团员提名奖/校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员 30/15/10/5/3 获国家/省(十佳团支部)/校表彰的先进班集体、十佳团支部提名奖/院级先进班集体主要负责人(班长、书记)、其他班干部、全体同学 20/10/5 10/5/3 5/3/1.5 3/2/1 获国家/省(及校、院精品社团)/校(校、院优秀社团)表彰的社团主要负责人(1-5人)、社团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 15/8/3 学院组织年度考评优秀/良好/合格的学生干部 5/3/1 由学院组织考评的学生干部指的是班级干部(含小组长)、团支部干部、宿舍长、各级学生组织成员。班级干部由辅导员组织考核,按要求加分;院学生会、社团由学院团委负责考核,出具相应的考核证明,反馈到各班辅导员处;校学生会、社团需有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证明,反馈到学院。任职时间不满一学年的,相应成绩折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低于本专业前70%的不能考评。比例各占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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