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考虑如下的触发策略: 厂商在第一阶段给工资率 ,在第t阶段,如果前面t-1阶段结果都是 则继续给 ,否则从此永远是 。 工人的策略是如果 则接受,否则宁愿作个体户得到 ,并在以前各期结果都是 和当前工资率为 时努力工作,否则偷懒。 设厂商已采用上述触发策略。由于 ,工人接受工作是最佳反应。用 记工人努力工作时无限次重复博弈得益的现值,则 即 用 记工人选偷懒时无限重复博弈得益的现值,则: 即 因此当 即 时,努力是工人的最佳选择。 反过来,设工人已采用上述触发策略。若厂商给的工资率满足上式条件,并且威胁一旦产量降低就解雇工人,则各阶段的得益为 ,无限次重复博弈得益现值为 。若不愿给 ,则解雇工人,以后得益为0。因此只要 ,厂商选择前述触发策略就是最佳反应。 综上所述,在满足 的条件下,双方的触发策略构成一个纳什均衡。而上述两式实际上意味着 即工人努力的产出扣除努力负效用后的剩余,必须不小于工人作个体户的收入即机会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取决于努力负效用、贴现系数和偷懒可能得高产量概率的附加部分。 最后这个不等式正是存在有效工资率,工作激励有效的基本条件。 MERRY CHRISTMAS ! HAPPY NEW YEAR ! 12 . 25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 Repeated Games Repeated Games Definition: 重复博弈就是某些博弈的多次(两次以上、有限次或无限次)重复进行构成的博弈过程 Why: 重复博弈形式上是基本博弈重复进行,但博弈方的行为和博弈的结果不一定是基本博弈的简单重复进行。不能把重复博弈当作基本博弈的简单叠加,必须把整个重复博弈过程作为整体进行研究 大多数重复博弈都是由静态博弈构成,而重复博弈又是一个动态过程,属于动态博弈的范畴 Function: 重复博弈在现实中有普遍性。社会经济活动中除了一次性关系以外,存在许多长期反复的合作和竞争关系 长期与短期关系之间的差别并不只是时间跨度长短的数量问题,而是有重要的性质差别。长期关系中人们在考虑当前利益的同时需要兼顾未来利益,因此行为的选择和博弈的结果更复杂,可能性也更多 长期关系可以理解成博弈阶段数较多,时间跨度较大的一般动态博弈,社会经济活动中许多长期关系并不相一般动态博弈那样,前一阶段与后一阶段之间有环环相扣的紧密联系,而是各个阶段之间有很强的相互独立性,各个阶段有独立的选择和利益,后面阶段选择的内容和利益形式上并不受前面阶段影响 SORT of Repeated Games 有限次重复博弈: 次数有限 每次重复的条件、规则、内容等都是相同的 得益为一次博弈的累计之和(conditional) Notice: 重复博弈常常并不是一次博弈的简单重复,因为重复博弈 实现了比一次博弈更有效率的均衡 无限次重复博弈: 次数无限 得益为一个极限值 Notice: 可信性问题仍然对重复博弈的路径、结果产生影响 有限次重复博弈 Definition: 给定一个基本博弈G(可以是静态博弈,特可以是动态博弈),重复进行T次G,并且在每次重复之前各博弈方能观察到以前博弈的结果,这样的博弈过程称为 “G的T次重复博弈”记为G(T)。而G则称为G(T)的“原博弈”。 G(T)中的每次重复称为G(T)的一个“阶段” Notice: 子博弈。重复博弈的子博弈是从某一阶段(不包括第一阶段)开始,包含此后所有阶段的原重复博弈的一部分,仍然是重复博弈(较少次数)或就是原博弈(正好是最后一阶段时) 策略。某一博弈方的一个策略就是该博弈方在每个阶段(即每次重复)针对每种情况(以前阶段的结果)如何行为的计划 路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