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利的几个会计处理问题-200008.pdf

股票股利的几个会计处理问题-200008.pdf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股份制财会 《广西会计》2000 年第 8 期  股 票 股 利 的    几个会计处理问题 杨家新   一 、收取股票股利时的确认问题 就股东而言 ,收取股票股利并不导致股权投资以外其他资产的增加 。因此 ,股东应否将股票股利确认为 收益主要视其权益投资总额是否增加而定 。这里试用业主理论和实体理论这两大主流权益理论来进行分析 。 ( ) 根据业主理论 ,企业为业主 或所有者 、股东 所有 ,企业收益为业主收益 ,其净收益直接增加业主财富 ,因 而企业不存在收益分配 。相应地 ,对于公司而言 ,现金股利代表所有者提取已属于他的东西 ,股票股利代表股 东权益的再分类 。它们都不是股东收益 ,不增加股东权益总额 。 但是由于业主理论产生于独资、合伙等原始形态企业 ,对于发生产权分离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公 司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 ,后者更适于用实体理论来指导会计政策 。传统的实体理论承认企业相对独立的地 位 ,但并不否认留存收益代表股东权益的一部分 。因发放股票股利而结转留存收益到永久性资本帐户 , 同样 也不改变股东权益总额 ,因而不会导致资本增值 。对于投资企业 ,其投资报酬由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两部分 构成 ,股票股利既非投资收益 ,亦非资本增值 ,因而不应确认为股东收益 。 从市场反应看 ,股票股利的发放有可能伴随同类股份的市场价值增加 。在采用市价法核算股权投资时 , 似乎应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但必须看到 ,这种市价的增加只是股东持有利得 ,在股东出售之前 ,并无 实际财产的增加 。况且 ,这种市场反应也只是市场不完善因素阻碍市价充分调整所造成的 ,并非股票股利的 经济本质 。因此 ,用市场反应来判断股票股利的性质是不足为据的。 综上所述 ,在现有的会计理论下 ,股东不应将收取的股票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实务中也是这样处理的。 如财政部在“《投资》指南”中要求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 ,投资企业不作帐务处理 ,但应于除权 日注明所 增加的股数 , 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 二 、发放股票股利的结转处理 对于发放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 ,则涉及到两个问题 ,即结转分录的科 目与金额的确定 。 监督机制 ,可以有效地减少单位领导人授意造假的 五 、治理会计环境 、整顿会计秩序的法律意识 现象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这种转变 , 同时也要 新《会计法》对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及其处罚作 求会计人员相应地转变观念 , 即把监督和检举会计 了比较全面 、具体的规定 。法律责任以及处罚措施 造假等违法行为看作是《会计法》赋予 自己的权利 , 的明确 ,有利于加大对违反会计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 从主观上强化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举意识 ,从而主 保证有法可依 ,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 。这对于提高全 动 、积极地而不是被动 、消极地实施监督和检举 。 民族依法治理会计环境 ,加强人们的法制观念 , 自觉 四、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意识 遵守《会计法》,履行《会计法》规定的义务 ,正确行使 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 《会计法》赋予自己的权利 ,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 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而防止会计造假 ,又有赖于会计 学法 ,人人守法 ,人人用法的风尚,通过法治 ,达到会 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因此 ,会计人员不但要努力 计环境的净化 ,通过法治 ,维护会计秩序的正常稳定 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还应该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的 有着重要的意义 。 修养 。强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意识 ,对于确 (作者单位 :广州市华南理工 保《会计法》的贯彻实施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规范会 大学会计教研室  510641) 计职业行为

文档评论(0)

tangtianbao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