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中国网络犯罪现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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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犯罪现状 张剑文 国家检察官学院民事行政检察教研部讲师 一、中国网络犯罪概况 1997 年我国刑法修订将部分通过计算机实施危害行为予以犯罪化吸收到刑法典中,但 并未对网络犯罪进行定义。一般认为,网络犯罪大体可归纳为三种类型:第一,通过网络以 其为工具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第二,攻击网络以其为标进行的犯罪活动;第三,使用网络以 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活动。第一种以网络为犯罪手段,视其为工具,可以称之为网络工具犯。 由于网络已渗透到人们生活方方面面,其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犯罪活动的表现形形色色,可 以说刑法分则中除了杀人、抢劫、强奸等需要两相面对的罪行以外,绝大多数都可以通过网 络进行。后两类型均以网络为行为对象,称其为网络对象犯。它包含着以网络为获利来源的 犯罪行为和以网络为侵害对象的犯罪行为,分别称为网络用益犯和网络侵害犯。 中国的计算机网络组建于 20 世纪 70 年代,1994 年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根据中国互 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2006 年 1 月发布的 《第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显示,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我国上网用户总数突破 1 亿,为 1.11 亿人,其中宽带上网 人数达到 6430 万人。目前,我国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位居世界第二。国家顶级域名CN 注册量首次突破百万,达到 109 万,成为国内用户注册域名的首选,稳居亚洲第一。上网计 算机数达到 4950 万台,网络国际出口带宽达到 136106M ,网站数达到 69.4 万个。IP地址总 数达到 7439 万个,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位居世界第三。 由于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互联网,最近几年网络犯罪急剧增加。从网络安全监察局提供的 数据来看,大多数发生网络犯罪的人年龄是 26 岁以上。网络犯罪年龄趋大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互联网,包括年龄大的人也使用互联网;二是,几年以前网络 犯罪的人过了几年,岁数长大了。 近几年,我国有 20 %的网络犯罪得到了调查和侦破,从这些案件中,公安部网络安全 监察局发现有很多使用传统的犯罪方式进行犯罪,在中国主要网络犯罪中有 25 %是网络诈 骗;第二种犯罪是传播黄色内容和裸体表演等;第三种是很多犯罪分子是通过互联网来找到 受害者,然后发生一些强奸与杀人等刑事案件等;另外还有网络陷井,钓鱼等,有 15% 的 网络陷阱钓鱼式犯罪。 法定的网络犯罪类型有五种。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对五类网络犯 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即:(1)妨害网络运行安全的犯罪。(2)妨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犯罪。(3)妨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4)侵犯人身、财产等合 法权利的犯罪。(5 )其他网络犯罪。 二、法律规定 (一)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 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 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的各类犯罪)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 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立法解释 2000 年 12 月 28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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