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解读.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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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共识 1.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 近几年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重大决策和举措,相继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需要将重要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制度。 3.固定实践成果的手段 受当时立法的限制,部分条款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的处罚额度偏低,与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衔接。 4.破解老法实施中遇到问题的方法 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加强 第三,增加了培训教育的规定。(第25条等) 对企业负责人,新增了一项责任,就是培训职责。培训职责里还对职工的培训做出新的要求,要求培训必须让职工了解应急知识 6·3吉林宝源丰火灾爆炸事故 宝源丰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原因之一 6·3吉林宝源丰火灾爆炸事故 宝源丰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原因之一 6·3吉林宝源丰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加强 第四,创新提出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作用。(第24条) 第*页 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单位: 危险物品生产单位 危险物品储存单位 矿山 金属冶炼单位 鼓励品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单位: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 按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和其他安全实行分类注册。 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加强 第五,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 (第8条、第9条、第62条)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这项规定体现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各负其责、互不代替” 等原则。 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 对生产线安全 … 负责 管技术的副总经理 … 对生产和工程技术安全 … 负责 管供运的副总经理 … 对仓库和运输安全 … 负责 管经营的副总经理 … 对销售部门、售后服务 … 负责 管后勤的副总经理 … 对生活设施、家属院 … 负责 …… 中央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综合 2 城乡与建设部,建筑施工 3 国家民航总局,民用航空 4 交通运输部,铁路运输 5 公安部,公路运输 6 水利电力部,水路运输 7 环境保护部,核及辐射 8 国家质量检测检验总局,特种设备 9 国家煤监局,煤矿 10 农业部,农业 11 国家林业局,林业 12 国家消防局,消防 13 国家电监会,电力 14 教育部,学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9条第3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统称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第一,规定了企业内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机制。(第19条) 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部分,是对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人在生产中应负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其内容是,厂长、经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职能机构和人员,在自己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法规,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第二,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提出了要求。(第20条) 修改的目的是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使用范围,有利于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到位。督促企业具实列支,专款专用。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第三,对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的配备、职责规定更严格。 (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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