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概论第一章司法概述.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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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概论(前言) 一、学科介绍 1、学科特点 综合性和实践性 2、推荐教材 推荐教材 范愉,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经历: 1972-1976,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学士 1984-198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 1990-1995,日本名古屋大学博士 2005-2006,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大学、东北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学术领域: 法社会学、比较法学、纠纷解决,以及比较司法制度和比较民事诉讼法等。 二、学科的整个体系 目录: 第一章 司法概述  第二章 司法体制  第三章 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  第四章 法院与法官制度  第五章 检察制度  第六章 律师制度  第七章 警察制度  第八章 司法行政制度  第九章 监狱制度与劳动教养制度  第十章 司法程序  第十一章 法律援助制度  第十二章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第十三章 司法环境与司法监督  第十四章 司法改革  三、具体要求 1、认真听课,广泛阅读 2、考核方法(卷面50%,平时50%) (考勤、提问、作业) 3、每节课程安排 四、学习方法 教材 、课外读物 、 网站 相关法学人:范愉 谭世贵 左卫民 寄语: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论语·为政》 程子云: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五者,废其一,非学也。 希望同学们能主动学习、快乐学习! 第一章 司法概述 一、司法与司法权的概念 二、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 三、现代司法的功能与模式 第一节 司法与司法权的概念 一、司法与司法权 (一)司法的概念 由专门的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狭义的司法特指法院的权限及其审判。 广义的指与立法与行政相对的,通过适用具体法律规范解决纠纷的一种国家的专门活动。包括除法院之外的承担一定的司法功能(准司法功能)的国家机关和机构。 (二)司法权 1、司法权概念 是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属权力。与立法权、行政权相区别,是司法机关进行司法活动的基础。 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权指审判权,我国指审判权和检察权。 2、立法权:国家立法机关在其权限内制定、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力。 3、行政权:行政机关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活动方式包括决策、组织、管理及调控。 二、司法权理论 (一)西方司法权古典理论 1、亚氏第一次提出国家权力分立的 观念(公元前4世纪) 认为只有实行国家三种功能的分工, 才能拥有良好的政体。 缺陷:是静态的划分,对于三种机能 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没有认真考察。 2、波利比阿(公元前201-120) 《通史》中不仅指出权力分立的 思想,而且提出了权力制衡的观 念。 地位:具备了司法理论雏形,代 表了西方古代司法权理论的最高 成就。 (二)西方近代司法权理论 1、法国的孟德思鸠 认为国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 如何保障和维护公民的政治自由。 逻辑思路: 公民政治自由 优良的政体 权力合理配置而不被滥用 权力制约权力 2、美国的汉密尔顿 认为削弱议会的权力,强化 司法部的权力 提议议会内部设立参议院和众议 院,三权互相渗透相互牵制, 地位:对如何实现司法权独立 进行详细的阐述。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三)西方现代司法权理论 美国的本杰明·N·卡多佐 代表作《法律的生长》、《论司法 过程的性质》 法社会学理论 认为司法权的重心放在司法的实际过 程中,尤其从法官审理案件角度阐述 司法权思想。 三、司法权的不同界定 大司法权说:认为司法权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所享有的国家权力。甚至律师、公证、仲裁等从事与司法行为有关的权力都属于司法权。 三权说? 多义说? 两权说? 四、司法权的特征 1、独立性 含义指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在从事司法裁判活动过程中独立自主地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不受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影响和干预。 包括司法职能独立、司法组织独立和司法个体独立。 2、被动性 程序方面:司法权的只能由当事人进行,未经当事人请求不能展开司法程序 实体方面:裁判范围只限于起诉书上所载明的被告人和被控告的事实。 3、终局性 法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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