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啥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啥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一: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住遵义市舟水桥。
负责人宋永兴,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何珍友诉申请人、王飞欠款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贵院已受理何珍友诉申请人、王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何珍友之间在本案上并不存在事实上的法律关系,何珍友向法院提供的工程款结算欠条虽载有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新都口岸二期工程项目部字样,但并无申请人的印章。
其次,本案应为欠款纠纷而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案中何珍友向法院提供的是欠条,能明确其起诉的理由是追索欠。因此,本案案由应为欠款纠纷,应由被告的住所地管辖。
再次,贵州省修文县并不是申请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地,也不是申请人的注册地或登记地。申请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登记地均在遵义市舟水桥,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
最后,经申请调查核实,何珍友起诉的另一被告王飞的户籍所在地也是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何珍友也并未向法院提交王飞经常居住地位于修文的证明,因此王飞的经常居住地也不是修文县。
综上,本案系欠款纠纷案件,并非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传奇,男,汉族,1976年5月7日生,住商丘市柘城县皇集乡崔庄村前罗李西组。
被申请人:宋现春,男,汉族,1971年12月24日生,住河南省扶沟县吕潭乡。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宋现春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贵院已经受理,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申请人的身份证显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商丘市柘城县皇集乡崔庄村前罗李西组,并且申请人自初中毕业以后,即在外地打拼,虽自己的营运车辆挂靠在周口圣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但申请人未在川汇区居住过一天,故经常居住地在郑州市中牟县,不在川汇区,也即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将本案移送至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四川省sssss程有限公司
住 址:成都市sssssss路11号1栋3层22号
法定代表人:张ssssss
联系方式: 18sss4636
ssss裁四川省ssssssss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高新民初字第1ssss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陶朋诉申请人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然而本案的争议焦点即为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包括书面的和事实上的)。只有经审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有“劳动合同履行地”之说,如果经审理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那所谓“劳动合同履行地”这一连接点根本就不存在。
关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应当属于案件审理的实体问题,无法在立案确定管辖权的程序问题中,就预先认定或者确认。贵委立案庭依据被申请人单方陈述,事先预判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履行地”这一连接点成立,并据此对本身没有法定管辖权的案件强行行使管辖权,其实质是
案件未经审理就先行预判,以实体审理才能够得出的结论,来解决没有经过审理的程序问题,对于案件的处理出现了:“本末倒置”。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DB11T 383-202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ocx
- 2024-2025学年小学劳动三年级上册人教版《劳动教育》教学设计合集.docx
- 单位工伤事故认定公示情况反馈表(样表).doc
- 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答案-2024年全国疾控系统“大学习”活动.docx VIP
- (心理咨询师习题集《案例分析》.doc VIP
- 《民航危险品运输》教学课件.docx VIP
- 拼多多新商家基础经营能力认证考试题库答案,平台规则+商品设置+客户服务+订单售后.docx
- 推动车辆互联的创新驱动车联网MNO智能物联卡平台解决方案.pptx
- 云平台解决方案酒店管理系统的完美选择.pptx
- GB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