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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混充棉籽油-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
食用油混充銅葉綠素Q1:什麼是銅葉綠素?
A1:銅葉綠素是從植物中提取葉綠素(通常取自羊茅和苜蓿),然後用化學方法修飾(或穩定),以銅取代該分子的核心,即可得到穩定的水溶性著色劑銅葉綠素。
Q2:目前國內規範銅葉綠素可使用的產品類別有哪些?
A2:我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銅葉綠素及銅葉綠素鈉可添加於口香糖、泡泡糖、乾海帶、蔬果加工品、烘焙食品、果醬、果凍、飲料等產品中,用量以銅計為40~150 mg/kg不等。
Q3:銅葉綠素可以用來添加於食用油嗎?
A3:銅葉綠素為國際規範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著色劑,但各國均未准許使用於「食用油脂產品」中。
Q4:食品中銅葉綠素的風險評估?
A4: 1. 依聯合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之評估報告,銅葉綠素複合物於大鼠長期試驗中無慢性毒性。
2.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人每日最大容許攝取量為15毫克/每公斤體重。以60公斤的成人計算,每日最大容許量900 mg。
Q5:什麼是精煉之棉籽油?
A5:棉籽油是以棉籽為原料,經由壓榨或壓榨、萃取併用方式製取油脂而來,精煉之棉籽油為世界各國烹調使用之植物油之一。
Q6:精煉棉籽油的安全性?
A6:1. 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民國68年起即規範食用棉籽油需將粗原油經過脫膠、脫酸、脫蠟、脫色、脫臭等精煉加工過程,並訂有食用棉籽油品質規定(CNS總號4832類號N5144)。
2. 經精煉加工的棉籽油,即可去除自然存在於棉籽之棉籽酚(游離棉籽酚含量極低),未精煉之棉籽油不得作為食品使用。
Q7:什麼是棉籽酚?
A7: 1. 棉籽酚為棉花自我防禦物質,天然存在於棉花中,為植物抗毒素,用以預防害蟲與疾病。
2. 依照CNS食用棉籽油規範,粗原油需經過規定之加工步驟製成精製油。食用棉籽油經過精煉處理,可去除大部分的棉籽酚,其游離棉籽酚含量極低。
Q8:棉籽酚的毒性?
A8:1. 根據歐洲食品安全局(The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 2009年的評估,棉籽酚雖不具有基因毒性,但過去實驗結果顯示,棉籽酚會造成精子死亡、抑制精子生成以及減少精子數等男性生殖毒性,特別對單胃動物(monogastric)會干擾動情週期、懷孕以及胚胎生成,所以可能進一步導致不孕。
2. 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尚未對棉籽酚做出致癌性之分類評估。1986年Heywood等人根據大鼠試驗所推論之無毒害劑量為5 mg/kg bw/day (EFSA, 2009)。但是目前尚未有國際組織所訂定的健康準則含量(health-based guidance value)。
Q9:植物油種類及其特性?
A9:一般植物油,如大豆油、葵花籽油、芥花籽油、玉米油、橄欖油、葡萄籽油、胡麻油等,都屬於不飽和脂肪酸含量(85%以上)較高的油,因熔點低,故在一般室溫下為液態,且較具健康性,因此適合作為家庭烹調用油
牛脂、豬油、棕櫚油等,因飽和脂肪酸含量(34%以上)較高,熔點高,故在一般室溫下為固態,且具有可塑性,適合作為一般烘焙用油的主原料。又,因氧化安定性佳,適合作為業務用油炸油使用。
天然奶油因其誘人的風味及在室溫下為固態(熔點約32℃),具有可塑性,故廣泛被使用於高級烘焙製品(如,西點、蛋糕、麵包等)中。
Q10:國內食用油的標示原則?
A10:1.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應完整標示,且食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如宣稱100%橄欖油品,即不得摻雜其他油品混充;內容物並應依各別內容物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之,如係使用調合油品,即內容物須由高至低依序展列各種油脂名稱。
2. 依據同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原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衛生福利部於99年9月20日訂定「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標示,並自100年3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生效。其標示規定:
(1) 屬調合油者,應於外包裝明顯易見處,標明「調合油」字樣,且其字體長寬各不得小於6公厘。
(2) 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僅可以2種以下(含2種)油脂名稱為品名。
(3) 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中只宣稱1種油脂名稱者,該項油脂需佔產品內容物含量50%以上。
(4) 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中宣稱2種油脂名稱者,該2種油脂須各佔產品內容物含量30%以上,且油脂名稱於品名中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排列之。
(5) 花生油為我國特有之調合油,與其他植物油調合後,仍可保有獨特風味。為符合國人飲食習慣,其命名方式得不依本規定辦理,但仍應於品名中加標「花生風味調合油」字樣。
Q11:針對此次事件,不法廠商罰款依據及產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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