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天辰化工有限公司简介-连云港市环保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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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天辰化工有限公司简介-连云港市环保局

附件1 连云港天时化工有限公司简介 连云港天时化工有限公司是于2007年9月在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投资新建的一家化工生产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5060万元,固定资产98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8万元。公司总占地面积26670㎡,总建筑面积7847㎡.总绿化面积3140㎡.2007年通过审批,获准在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建设年产1200吨1,4-二溴-2-丁烯项目(批复详见附件—连环发[2007]86号),该1,4-二溴-2-丁烯项目一期投产400吨,并于2008年9月通过连云港市环保局的“三同时”环保验收。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及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连云港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连云港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2,4-二氟苯乙酸、600吨2,4-二氟苯胺、600吨间羟基三氟甲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9月29日取得批复(详见连环发[2009]340号),2011年12月12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附件2 (一期项目) 三同时验收情况 附件3 连云港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废水排放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3公司环保员负责日常检查工作。 4、程序 4.1废水来源 ·生产工艺废水的废水; ·食堂、绿化、生活污水的排放; ·生产现场清理中产生的废水。 4.2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4.2.1 操作人员须经环保、安全培训,做到正确操作,尽可能减少污水的产生。 4.2.2生产工艺的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所有车间的生产工艺废水经各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泵至公司的污水预处理站(日处理量600t/d) 4.2.3生产现场清理污水的排放控制措施 冲洗生产现场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流向,引入公司的废水预处理站。 4.2.4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措施 公司食堂,要设置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经隔油池的废水引入公司的废水预处理站,经预处理后达标方可排入化工园区污水管线。 4.2.5绿化、生活污水流入公司的废水预处理站,经预处理后达标方可排入化工园区污水管线。 4.3污水排放监测 安全环保部通过绩效监视和测量、安全检查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时,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 5.1 《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2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废气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废气排放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度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 各装置的废气排放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执行本规定时应使用最新版本的标准。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四条 公司安环部是公司废气排放的管理部门,负责废气污染排放指标的控制和排放状况的检测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公司生产部是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中废气排放的控制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工艺和废水排放指标的要求,实施废气排放的受控管理。 第六条 公司其他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对公司废气排放实施管理。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排入大气环境的废气污染物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对尚未列入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必须达到本装置工艺规程规定的控制指标。 第八条 有组织排放废气应建立排放口档案,登记废气排放的基本情况,包括:排放口高度、内径、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废气的温度、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名称、浓度等。 第九条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通过生产运行控制,实现达标排放。 第十条 储存、运输、装卸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导致扬尘污染的容器,必须采取密闭或其他防护措施,防止有害气体或粉尘散发污染。 第十一条 土建施工等易造成扬尘污染的作业采用围挡、喷淋、覆盖等消减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第十二条 烧炭存储场所应采取覆土等防扬尘措施,防止大风天气发生粉煤灰扬尘污染。 第十三条 废气处理设施应与生产主体设施同步稳定运行,并达到运行控制指标,不得擅自闲置或停运废气处理设施。 第十四条 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 第十五条 工艺废气排放和厂界大气环境质量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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