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古代东方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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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世纪,印度进入列国时代,十余个国家开始了兼并战争,波斯人开始入侵,统治印度河流域近两个世纪。 公元前4世纪,南部的恒河流域建立起以摩揭陀为中心的统一国家。但由于马其顿亚历山大的入侵,旃陀罗笈多领导反马其顿起义,统一北印度,继而推翻摩揭陀国的难陀王朝,建立最为强盛的孔雀王朝。佛教经典开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婆罗门教法也得以形成并扩张。 公元1世纪初,大月氏人在中亚建立贵霜帝国,印度北部被并入其版图,佛教进一步得到传播,但贵霜帝国迅速分裂。 公元4世纪初,笈多王朝在摩揭陀兴起,并征服了恒河流域,但亦迅速衰落。 公元6世纪以后,佛教衰落,经过改革的婆罗门教应运而生,是为印度教。自此阿拉伯人、阿富汗人、蒙古人先后控制印度长达1000余年,近代则沦为英国殖民地。 (二)古印度法的渊源 1、吠陀 约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600年,雅利安人逐渐形成这一最早的传世文献,成为印度最为古老的法律渊源。 吠陀本集共有《梨俱吠陀》、《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达婆吠陀》四部,婆罗门教对其进行解释,形成《梵书》、《森林书》、《奥义书》三部释义书,成为婆罗门教教义的基础与古代印度法的重要渊源。 2、法经 解释并补充吠陀的经典即为法经,主要有《乔达摩法经》、《阿帕斯檀跋法经》、《槃耶那法经》、《毗湿奴法经》等。 3、法典 婆罗门教根据吠陀经典编成的教法典籍,最为权威的为《摩奴法典》。 4、佛教经典 佛教经典总称“三藏”:《经藏》、《论藏》、《律藏》。 佛教法的中心内容为“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 5、其他法源,如国王的诏令等。 (三)《摩奴法典》 1、内容体系 12章2684条。 各章按婆罗门教徒一生的四个“行期”加以安排,即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遁世期。 第1章为创世说。 第2章为法的概念与梵行期应遵守的行为规则。 第3-5章为家居期的行为规则。 第6章为林栖期、遁世期的法律与解脱灵魂之道。 第7-11章为刑事、民事、诉讼等各项法律制度。 第12章阐释业力轮回的宗教教义。 2、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起源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逐步形成四大种姓: (1)婆罗门,即僧侣,为最高等级; (2)刹帝利,即武士,为世俗政治的统治者; (3)吠舍,即商人; (4)首陀罗,即奴隶。 前三个种姓属于“再生族”,首陀罗是“宗教不救的人”。 (四)古印度法的特征 1、法律规范来源于多种宗教 吠陀教,为多神教,相信梵天为最高存在,物质世界是虚幻的,灵魂可以轮回转世,实现梵我同一。 婆罗门教,是吠陀教的延续,崇拜梵天、毗湿奴、湿婆神三大自然主神。 佛教,由释迦牟尼创立,相信三世因果,承认六道轮回,倡导“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从而关照无常而实现生死解脱。 印度教,为婆罗门教与佛教斗争的产物,教义向下层民众倾斜,但亦坚持种姓制度。 2、 法律规范与宗教规范融合统一 3、种姓色彩浓厚 (五)古印度法的历史地位 1、深刻影响印度社会 2、影响东南亚地区,形成印度法系 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马来半岛、印度尼西亚、文莱等地区。 六、伊斯兰法 (一)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 公元6-7世纪,居住在阿拉伯半岛上的贝杜因人的氏族制度开始解体,部落之间长年征战,加上拜占庭、波斯等帝国的长期侵略,统一提上历史日程。 公元610年,穆罕默德宣称获得真主安拉的启示,开始传播伊斯兰教的活动,为阿拉伯半岛统一国家的建立奠定思想基础。 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因受麦加贵族的迫害,前往麦地那,建立不分阶级、地域、民族和部落的真正意义上的穆斯林国家(公社)。 公元630年,穆罕默德率军攻克麦加。 公元632年,阿拉伯半岛基本统一。同年,穆罕默德在麦地那病逝。其后,穆罕默德的岳父阿布·伯克尔被推上领袖席位,称为“哈里发”。自632年至661年,共有四位穆罕默德的近亲与密友出任哈里发,这就是著名的神权共和时期。 公元661年,倭马亚家族的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即位哈里发,定都大马士革,建立倭马亚王朝,开始发动大规模的对外战争。 公元750年,阿布·阿拔斯联合什叶派穆斯林推翻倭马亚王朝,建立阿拔斯王朝。 公元10世纪后,阿拉伯帝国再次分裂。 公元1258年,旭烈兀奉蒙哥之命攻陷巴格达,阿拉伯帝国灭亡。 (二)伊斯兰法的历史发展 伊斯兰法一般指伊斯兰教法,音译“沙里阿”(shari’a),原意为“通向水源之路”,逐渐被引申为“通往先知的大道”,是在中世纪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适用于全体穆斯林的有关伊斯兰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准则的法律体系。 《古兰经》 的根本地位 得以确定, 并对其进行 了整理和汇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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