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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龚丽泉 陈思诺 齐琳 袁媛 吴蒙 事件背景 绿大地1996年成立,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在中小板挂牌上市。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4天后,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证监会在2010年3月就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网站3月21日挂出的信息称,绿大地欺诈上市过程中存在重大的财务造假行为。 2009--2011年各财务报表出现问题不断 目前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并不只有2010年一季报出现类似问题。最近3年来,该公司的年度报告,也接连出现类似状况。 2009--2011年各财务报表出现问题不断 ①公司的“2008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绿大地没有把2008年的退货计入年报。 ②2009年10月~2010年4月,绿大地披露的业绩预告和快报曾五度反复,由之前的预增过亿,变更为最后的巨亏1.5亿元。 2009--2011年各财务报表出现问题不断 ③2009年10月30日,该公司发布2009年三季报称,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0%~50%(其2008 年度净利润为8677 万元)。2010年1月30日,该公司公告称,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较上年下降30%以内,来了个大转折。 ④该公司2010年2月27日第三次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时,净利润却又变为6212万元。2010年4月28日,绿大地又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2796亿元,再次大逆转一回。2010 年4 月30 日正式公布2009 年年度报告时,该公司2009年净利润定格为亏损1.5123亿元。 虚增资产 虚增一:2004年2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955.2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 900.20万元。 虚增二:2005年4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马鸣土地四宗,共计3500亩,金额为3360.0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3190.00万元。 虚增资产 虚增三:截至2007年6月30日,绿大地在马龙县马鸣基地灌溉系统、灌溉管网等项目上价值虚增 797.20万元。 虚增四: 2007年1至3月,绿大地对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价值虚增 2124.00万元 虚增五: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披露2004年至2007年1-6月累计收入为62629.51万元,虚增收入29610.29万元。 虚增收入 上市前虚增收入3个亿 虚增一:2004年2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955.2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 900.20万元。 虚增二:2008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购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 4270.00万元,经鉴定虚增购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 3438.02万元。 虚增收入 虚增三:2008 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的月望基地土壤改良投入为4527.30万元,经鉴定虚增价值4527.30万元。 虚增四:2009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的购置广南林地使用权价值11011.05万元,经鉴定虚增林地使用权价值10407.06万元。 虚增利润 绿大地被查的导火线,是该公司2010年3月的一季报。这是一份令人叹为观止的季度报告:2010年4月28日预告基本每股收益0.27元,4月30日正式出台的一季报每股收益竟然只有0.1元。两天之差,营业总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暴跌”。(见下表) 虚增利润 绿大地公司舞弊案的启示 绿大地公司舞弊案的启示 ( 二) 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强化证券市场监管 上市资格审批部门应该严格审查申请公司的资格,从源头上把好企业上市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层的监管, 对业绩频繁变更公司重点调查,及时遏制 、严惩违规情况 ,严查大股东与管理层合谋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将投资者保护提升到法律层面; 上市公司高层应严格自律,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规范证券机构分析师的执业行为,对于研究报告或论断严重违背真实情况并误导投资者、造成其损失的证券机构和个人应进行调查和惩戒。 绿大地财务舞弊案总结 财务舞弊是由于公司治理不完善、市场监管不规范、中介机构操守缺失等原因引起的,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根本利益,直接引起资本市场信用危机,并威胁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的处理已迫在眉睫。通过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投资人的维权意识,严格监管中介机构依法诚信执业,建立强大市场监督惩罚体制,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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