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实务研讨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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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实务研讨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实务讲座 四川省财政农业干部培训班 2012年9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2012年上半年,全国市场主体平稳有序发展,企业实有户数持续增长,企业注册资本(金)增长较快,个体工商户稳定增长,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实有企业1308.57万户增长4.42%,个体工商户实有3896.07万户,增长3.72%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60.01万户, 比上年底增加7.85万户,增长15.04%;出资总额0.91万亿元,比上年底增加0.18万亿元,增长25.12%。 四川合作社 四川合作社总数达20330家,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630家。加入合作社农户总数超过181.7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69.4万户,促进农民增收2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广大农户联合与合作的重要载体,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助农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服务能力弱、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还较为普遍。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政策 《农业法》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十六大三中全会决定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4年和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部的一系列文件中也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无论在名称上如何表述,其内涵是一致的。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称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8号令《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农业部第4号令《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支持合作社建设法规政策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0年9月29日通过,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8〕5号)文件制定了更加明确的政策支持措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1〕52号)文件制定了基本原则。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坚持“四民”(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四自”(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方针,规范发展合作社。加大政府扶持和引导力度,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财政安排专项扶持合作社 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投入从2006年的3517.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498亿元,六年累计投入40122亿元,年均增长24%。在2003年到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5.15亿元,对67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了扶持补助。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各省级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已超过134.6亿元。四川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1亿元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其中省农委3000万,省农业厅3000万,省畜牧局3000万,省林业厅1000万。 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合作社的实践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各地实践看,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来的地方,基本上都出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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