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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打叶复烤技术改造项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十二五”打叶复烤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变配电和智能综合变配电主体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FEGD-ZT17034)
采 购 人: 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篇 用户需求书 23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 62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66
附件:评审工作大纲 92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十二五”打叶复烤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变配电和智能综合变配电主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ZT17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十二五”打叶复烤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变配电和智能综合变配电主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元):15,477,770.00元(含税)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篇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http:///index.action;http://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应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
8.2 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组织相关专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疑或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答疑或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
8.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应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9.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4 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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