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考试—行政强制法培训课件剖析.ppt

执法证考试—行政强制法培训课件剖析.ppt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执法证考试—行政强制法培训课件剖析

* 3、代履行 (1)当事人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经催 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 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代履行,或委 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50条) ; (2)代履行决定应送达当事人;代履行3日前催告当 事人,其自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3)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及其他非法方式, (4)代履行费用按成本合理确定; (5)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污染物,可即时代履行(第52条) * * 五、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 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53条);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 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第54条); 3、法院接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裁定, 对不予受理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第56条); 4、法院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第57条); 5、法院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 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自受理后30日 内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不予执行裁 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第58条)。 * 6、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 准5日内执行(第59条 ) 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 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划入财政专 户 ,不得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第60条 ) * 六、行政强制违法的法律责任与救济 1、行政强制违法的法律责任61-64条 (1)违法、野蛮强制责任(第61条)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 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 (2)在强制过程中违法 责任(第62条)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  (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  (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 (3)在强制过程中私分 、变相私分、侵占、谋取私利责任(第63-64条)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 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行政强制违法的救济 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强制行为违法,侵 犯其合法权益,有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因行政强制行为造成损失的,有权申请国家赔 偿(第8条、68条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 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相应规定)。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不当法律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变更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六十六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

文档评论(0)

wyj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