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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转让、终止与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与合同变更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的非实质性条款作出修改和补充,并没有根本改变合同的实质内容,更不需要消灭原合同关系;而合同解除则要消灭原合同关系,这种消灭是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第二,合同的变更主要因双方的协商一致而发生,即使因产生不可抗力需要变更合同,一般认为也要经过双方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也可以要求法院予以变更。合同解除可以有多种原因,协商只是其中一种方式。即使就协议本身来讲,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内容也是不同的。 第三,合同的解除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它是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合同变更并非与违约补救联系在一起,一方违约以后,非违约方也并不产生变更的权利。也正因为如此,合同法第97条是将违约与合同解除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与合同变更联系在一起。 第四,由于合同的变更不与违约联系在一起,因此一般不存在损害赔偿问题;但是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 A.允许的情况 协商同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不可抗力 违约 B.不允许的情况 二、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 1、合同权利的转让(对债务人通知义务) 2、合同义务的转让(应经债权人同意) 3、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移让(企业的合并与分立为典型) 看权利转让与义务转移的区别: 例1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已先给付货物,乙尚未付款100万元。甲与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此时,问:是否需要乙同意呀?如果通知了乙,乙该向方谁付款? 例2:甲欠乙债10万元,甲、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由丙偿还。此时,只有经过乙同意,甲才能脱离干系,不必再还款。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解除:指合同还没到期 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终止: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或简单的说是合同到期了 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 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全是因为合同解除导致的。 (四)定金——定金罚则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三)违约金(能否反悔中的“天价违约金”。) 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三金问题: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 当选择违约金时,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应用举例:乙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这是选择了违约金,没有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的原数返还不是定金罚则的适用)。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例: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千克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本题可以作如下分析: 1、若选择定金罚则,则为4*2=8万元 2、若选择违约金,则为6+4=10万元 3、但禁止”并用式”选择,即6+4*2=14万元. 难点之处在于2处,千万记住,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原定金收受方还是要将定金原价返还的,”6+4”之意不是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并用,而是只适用违约金责任.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综合性较强的案例 案例: 2002年5月12日,甲、乙两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乙厂供应甲厂洗衣机零配件5万套,每套价格10元;乙厂于同年6月10日,每月交货1万套;甲厂于签约后10天内付乙厂定金5万元;乙厂每月月底交货,甲厂收货后10天内验货付款;违约责任为未履行货物价款的5%。甲厂依约付给乙厂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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