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HS0310船舶和设备的维护程序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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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HS0310船舶和设备的维护程序汇编

安全管理程序手册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程序 编号:FLD- 03-10 版次:1.0 生效日期: 2010.08.15 目 录 目的和范围 职责 工作程序 船舶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记录及保存 附录 支持性文件 安全管理程序手册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程序 编号:FLD- 03-10 版次:1.0 生效日期: 2010.08.15 1 目的和范围 1.1 本程序对公司船舶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了规定,目的是使船舶和设备能按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公司制定的任何附加要求进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1.2 适用于本公司船舶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2 职责 2.1 机务部: 2.1.1 机务部是船舶和设备的维护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船舶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1.2 负责制定船舶和设备检查、养护周期,并检查、督促和指导船舶制定、实施“年度维护保养计划”。 2.1.3 负责接收船舶上报的“设备缺陷情况报告”,分析原因,提供相应的支持。 2.1.4 负责船舶备件、物料的供应管理、审阅,处理船舶上报的各类有关船舶和设备维护方面的技术报表。 2.2 船长: 2.2.1 船长审核并督促部门长切实执行维护保养计划,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2.2 每月船长要对各部门上报的维护保养月报表签字确认。 2.2.3 船舶和设备的养护执行情况作为船舶实施SMS运行的重要内容,记录于《船舶SMS运行季报》中。 2.3 大副、轮机长: 2.3.1 大副、轮机长负责编制甲板部、轮机部《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核后报公司机务部审定后在船实施。负责每月填写本部门《甲板部维护保养月报表》(附录3)、《轮机部技术月报表》(附录4)。 2.3.2 领导本部门人员开展船舶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向职能部(室)报送本部门的各种月报表,发现船舶和设备缺陷后,填写《设备缺陷情况报告》,及时向机务部报告,同时采取纠正措施。 安全管理程序手册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程序 编号:FLD- 03-10 版次:1.0 生效日期: 2010.08.15 设备主管人员:负责主管设备的养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领导、指导养护人员对主管设备按维护保养程序、须知规定执行正确保养、维护;负责对所管设备的日常维护修、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记录各项测量数据,电工负责每月填写《电气技术月报表》(附录5);GMDSS或由船长指定持G证的驾驶员负责每月填写《通导设备技术状况月报表》(附录6) 执行程序 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公司相关职能部(室)根据本程序、船员岗位职责、船舶设备说明书和船舶设备的技术要求制定出《甲板部船舶和设备养护、维修周期分工明细表》(FLD- 04-F-02附录1)、《轮机部船舶和设备养护、分工明细表》(FLD- 04-F-02附录2)、《轮机部船舶和设备养护、维修周期表》(FLD- 04-F-02附录3)。 船舶大副、轮机长根据公司编制的设备养护、维修、分工明细表及设备养护、维修周期表,结合有关公约、规范、船检机构的要求、设备说明书、船舶现状及设备故障和缺陷的处理情况等。在每年的11月底前编制出本部门下年度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核后交机务部,机务部审批后,于12月20日前交船实施。 《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中应包括程序文件《船舶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标识和检测管理程序》中所规定标明的因突发性运行故障而导致险情的设备和技术系统。 大副、轮机长根据《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和设备实际技术状况,编制月度维护保养计划,填入《维护保养月报表》的“下月计划”栏内。 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 部门长领导设备主管人员按月度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在对设备养护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厂方提供的维修手册(指南)所制定的规定进行,要认真精确的做好各项测量,并做好记录。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应设备系统的《船舶维护保养须知》(FLD- 04-F)进行。 安全管理程序手册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程序 编号:FLD- 03-10 版次:1.0 生效日期: 2010.08.15 3.2.4 设备维护保养结束后,要由主管人员在场进行试验,重要设备必须由轮机 长、大副亲自在场进行试运转,在确认设备完好、正常后,才能交付使用。 3.2.5 为使船舶的维护正常进行所需的备件和物料,船舶应按《船舶备件、物料管理须知》及时向公司提出申请,可自购或由公司提供。 3.3 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报告、检查 3.3.1 各部门长负责每月末检查本部门的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执行情况,并将本部门《甲板部维护保养月报表》、《通导设备技术状况月报表》、《轮机部技术月报表》、《电气技术月报表》由船长确认签字后上报公司机务部。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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