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小企业诉讼风险防范 -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中小企业诉讼风险防范 主讲:柳蓓菁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 授课提纲 企业涉诉情况 合同法基础知识点 公司法基础知识点 中小企业经营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审判者视角 法官不是企业经营者,在审理企业纠纷案件时,并不局限于经营视角,而是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放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去衡量对错、是非。万事万物都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法律制度同样如此。多年的商事裁判经验告诉我们,企业与企业、与员工、与投资者、与民众之间不总是亲密无间的关系,一旦发生问题,也不仅仅是你赢我输的关系,更多可能的是两败俱伤。因此,我们服务企业,目的就是想重心前移。在这里与大家探讨纠纷发生前的准备工作,以便更加有效的预防和化解纠纷。 企业涉诉情况 民二庭审理的是商事案件,即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企业间的商事纠纷,2014年初,我院成立了江苏省基层法院的第一个金融审判庭,把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企业的融资租赁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列入金融审判庭的范围,除此之外的其他商事纠纷仍由民二庭审理。近几年,我院民二庭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我院共新收商事案件1435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8.43%。2013年,我院共新收商事案件2775件,较去年同期上升93.38%。 企业涉诉案件主要类型 以2013年为例: 买卖合同纠纷(513件)、借款合同纠纷(331件)以及承揽合同纠纷(106件)等传统商事纠纷,上述三类案件占全部商事案件的66.2%。 服务类合同纠纷数量增多且呈现多样性。 “法律服务” “资格认证服务”“旅游服务”“邮寄服务”“餐饮服务”“保安服务”等。 公司类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董事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等。 企业诉讼风险的防控 1、企业对外贸易领域内存在的诉讼风险 (合同法范畴) 2、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内存在的诉讼风险 (公司法范畴) 合同法基础知识点 1、合同的订立 法条:《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易产生的问题:1、未订立书面合同。2、订立的合同中的签名、盖章与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不符。 合同订立建议: 一、贸易往来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 三、签订合同的人员应当审查代表、代理资格。 2、合同的内容 法条:《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易出现的问题:合同内容缺失,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无法确定。 建议: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将上述八项内容纳入其中,并对其明确约定。 3、合同的履行。 法条:《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 易出现的问题: 一、质量条款约定不明 。 二、履行地点不明确。 三、履行期限不明确。 建议:1、对于非标的产品,按照何种标准检验,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2、在合同订立时就明确履行地址,如果在贸易往来中出现向非对方企业履行的,应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确认函件。3、在合同中应明确履行期限,尽量避免使用一些不确定的约定方式。 关于违约责任 法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易出现的问题: 问题:1、违约金约定过高;2、忽视损失证据搜集。 违约责任承担,目的在于消除由于其违约而给合同履行带来的不利影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带有惩罚性的违约责任,只要对方提出过高的意见,法院会针对个案的情况进行调整。 建议:确定较为合理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项后注意对自己损失的证据的收集,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如请对方现场核实,书面信函等方式)请对方参与其中,至少应将该损失告知对方。 各类合同纠纷产生问题点: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