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车间三级安全教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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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车间三级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教育是新工人进厂 的首选课题 厂 级 及 车 间 级 安 全 教 育 单位概况及安全知识;;目录;一、三级安全教育概况 ; 三级安全教育的来源与提法出自于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中央财政委员会批准的,由中央劳动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此项决定共计八条,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劳动部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对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教育也作了相应的要求,同时强调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性,而且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的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在此项教育的基础上,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方可 上岗工作。;二、特种作业工种内容 ;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作业、脚手架装接和拆除作业、脚手架维修作业等;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司炉工、(包括:常压和有压锅炉或称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承压锅炉的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等;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操作、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工爆破工;;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测风测尘工等;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专职安全检查员等;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信号工,把罐(把钩)工等;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运输押运工和储存保管员; 17、机动车驾驶员; 18、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因此新入厂的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入厂三级 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1、厂级安全教育内容 1)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 2)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 4)本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的特殊要求; 5)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 6)防火防爆知识; 7)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8)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9)有关伤亡事故案例等。;2、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 ;3、班组级(岗位级)安全教育内容;;一、法律、法规 二、劳动保护 三、安全文化; 厂级安全教育是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一级教育形式,车间级安全教育是进入车间后的另外一种教育形式,它们的主要内容是让新工人了解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有哪些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了解工厂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电力公司概况和部分事故案例,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一、法律、法规;2、国务院颁布的法规、条例及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关于搬运危险物品的几项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防???防毒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3、有关部委发布的法规规定;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劳动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动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最高人民检查院、劳动人事部《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二、劳动保护;1、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2、劳动保护方针;3、安全第一的内容;4、预防为主的内容;5、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权力和义务;6、什么叫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怎样认定?;1)一般隐患,是指危险性较小,发生事故后事态发展较慢,波及范围和所造成的损失、伤亡也较少,能够形成一般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险性较大,发生事故后事态发展较快,波及范围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险性大,发生事故后事态发生迅速,波及范围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隐患。;认定一个不安全因素能否构成或发展为事故隐患,主要是看它引发事故的危险性和影响程度,隐患的认定一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7、现场作业应做到的十不焊割;8、班组安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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