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新视角(上)论文.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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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新视角(上)论文.doc

  比较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新视角(上)论文 .freelportant methodology,the parative legal history has been causing peoples more attention since the End of Qing Dynasty.The Chinese researchers had made great achievement In their teaching and studying by using It.To face the opportunity and challenge of the legal globalization In 21 century,the Chinese legal history must turn the old viee,and the parative legal history should play a key part in the Chinese legal education. 关 键 词比较法制史/中国法律史/新视角 key word:parative legal history/Chinese legal history/New view 也许人们会认为,比较法制史属于比较法学的范畴,抑或等同于外国法制史,与中国 法制史无甚关联。实则并非如此。考察中国法制史学科的诞生与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窥 见,“比较法制史”作为一种学科分类,特别是作为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在中国法制史 学科的教学与科研中早已得到了体现和运用。时至今日,当我们探求中国法律史学科的 完善时,比较法制史完全可以作为研究中国法律史学的新视角,发挥其开启创新思维、 拓展研究视眼、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大作用。 一、“比较法制史”:一种学科分类,一种重要的方法论 (一)作为法制史学科分类的“比较法制史” 陈顾远说:“中国法制史课程之为名,亦始见于日本。”(注:陈顾远:《中国法制史 概要》,台湾三民书局印行1977年版,第8页。)这已成为人所共知的事实。在日本,有 关法制史学科的分类中,除《东洋法制史》、《西洋法制史》外,还有《比较法制史》 .材料所见日本有许多法制史学者擅长于“比较法制史”,并将“比较法制史”的成果 与方法运用于法制史的教学之中。如齐川真在所著《日本法的历史》第一编“法的历史 研究的位置及方法”中,就很重视历史的方法,法与经济、政治的关系,并进行多角度 的比较,其研究视野十分开阔。在第二编“古代”部分第一章“倭国?中华帝国?册封 体制”中,作者首先将日本法的发展史置于中华法系的大背景下阐释,让读者易于明了 日本古代法的发展源流,特别是日本法与中国法的关系。(注:日齐川真:《日本法 的历史》,成文堂1998年版。) 在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其课程设置中亦有《比较法制史》。大陆学界较熟悉的历史 系主任苏基朗所任教的课程中就有《比较法制史》。该系课程设置的宗旨是:为了面对 21世纪以及我们社会当前和接踵而至的各种严峻挑战,历史系在大学本科课程方面作了 重大的改革。新课程充分发挥历史学训练作为一门高度综合性学科的特点,以学生为本 位,以世界为视域,以事业为道向,辅以学术的多元及跨学科训练,务求增强学生的宏 观视野,包容心灵,创新思维,以及处变效能。 在国内,早在清末民初的法律教育中就有《比较法制史》的课程。清末民初的法律教 育脱胎于日本模式,故在当时的专门法政学校的课程中也设置了《比较法制史》。1912 年10月29日,当时的教育部公布《法政专门学校规程》,规定:法政专门学校以养成法 政专门人才为宗旨。修业年限,本科三年,预科一年。本科由预科升入,本科毕业,可 进研究科,年限为一年。本科设法律学门、政治学门和经济学门。法律学门的必修课程 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 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外国语等;选修课设:刑事政策、比较法制史、财政学 、国法学。(注:参见汤能松等:《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略》,法律出版 社1995年版,第247页。)笔者在北京国家图书馆分馆所见的“北京中央政法专门学校” 的教材中就有《比较法制史讲义》,编者为该校教员黄寿鼎。(注:黄寿鼎:《比较法 制史讲义》(未刊本)。该书藏于国家图书馆分馆“文津楼”,编号为13155.) 新中国的法制史学科建设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出现了挫折与反复,《比较法制史》作 为一门学科的发展也停滞不前。随着全国法制史学的复兴,张晋藩教授于1987年在中南 政法学院的一次演讲中,就提出了开展比较法制史研究的现实必要性和迫切性。他说: “法学理论方面有比较法理学,宪法方面有比较宪法,刑法方面有比较刑法,民法方面 有比较民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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