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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公共产品的诱制性需求与效率供给

论农村公共产品的诱制性需求与效率供给  [论文关键词] 农村公共产品 诱制性需求 村民自治  [论文摘要]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目前农村经济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探讨了通过诱制性需示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能性,提出了促进农村公共产品效率供给的对策建议。    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根据公共产品的排他性程度,农村公共产品可以分为纯农村公共产品、准农村公共产品、农村俱乐部产品、农村混合公共产品。如农村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等就是纯农村公共产品;农村义务教育等是准农村公共产品;小型灌溉系统等是农村俱乐部产品;有线电视就是接近私人产品的农村混合公共产品。随着农村地区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强烈。而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政府又远未能提供足够的农村公共产品来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在这种情形下,利用农村居民对某些农村公共产品的诱制性需求,寻求在村民自治区域范围内,由部分农户意愿支付提供某些具有诱制性需求的农村公共产品,将是农村公共产品的一种有效供给方式。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1、公共财政支农支出有限  由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以及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地位和在较大范围内存在外部性特征,类似“公地的悲剧”和“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便不可避免。所以,通过类似私人产品的市场化供给方式并不能完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因此,政府利用公共财政为农村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遗憾的是,我国每年用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公共财政支出相当有限。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直接造成城市和农村在人口、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供给存有明显差距。公共财政支出的大部分用来投资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而对农村投入有限。广大农民不得不为其享有的农村公共产品承担成本,如农业税、三提五统以及制度外集资等。可以说,农村绝大部分公共产品都是由农民自己提供的。这造成了城乡之间的巨大不平等,损伤了农民原本应享有的福利。由表一可以看出:(1)1994-2003年,全国农业税收一直呈上升趋势,表明农民承受的负担在逐年加重。(2)1994-2003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除1998年受特大洪水影响比上年有所增加,高于10%外,其他各年份都低于10%,并逐年呈下降趋势。(3)相比较农业税收入而言,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中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和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偏低,10年间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稳定,这直接导致农村公共产品的严重不足。随着农业税取消,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会陷入困境。  2、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忽略农户需求表达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最大缺陷就是忽略农户需求表达。供给方式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供给,供给往往偏离需求。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公共产品的决策应通过“以手投票”的公共选择机制或蒂伯特模型所表明的“以脚投票”的制度安排,使得消费者对公共产品支付意愿能够得到真实的表达和尊重,从而使公共产品供给数量达到最优。然而,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地区,由于村民自治体制不完善,投票制度不健全,人口的自由迁徙受到很大限制,农村的社会组织有限,农民表达自己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和偏好的渠道缺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供给结构和供给程序多数都是在没有农民参与的情况下由基层政府以政策或文件的形式决定的,带有很强的行政指令性。农民只能被动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同时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费用。这显然和村民自治的内在要求不相符。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村民自治下,涉及农民根本利益的农村地方公共产品的提供,必须通过民主决策的程序来进行。但是,在实践中,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的实际运作与民主决策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村委会这个非行政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在加强。除了无法完全代表农民意愿之外,基层政府还有其自身的利益目标,并追求该利益目标的最大化。当这种利益与农民利益不一致时,就会出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偏离和矛盾。带来的结果是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严重不足,不急需的公共产品严重过剩,高价公共产品与假冒伪劣公共产品并存等等。    二、农村公共产品最优供给的可能性    萨缪尔森运用他所称的“虚拟的需求曲线”构造了单个公共产品的均衡模型,进而分析了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一般均衡。其结论是: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是消费者私人产品的边际替代率之和等于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生产的边际转换率。林达尔证明了每个消费者可以通过自愿的讨价还价在承担的税收份额上达成一致,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会在此税收份额基础上实现均衡。这里,我们可以假定只有两个农户试图获得某一农村公共产品。如图一所示。每个农户面对支出的一个税收份额(总额为1)。以纵轴表示农户A负担的公共产品成本的比例,横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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