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企业“十强百优”评选活动方案 - 长春旅游网.doc

吉林省旅游企业“十强百优”评选活动方案 - 长春旅游网.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吉林省旅游企业“十强百优”评选活动方案 - 长春旅游网

吉林省旅游企业“十强百优” 评选活动方案 为打造我省旅游企业品牌,提升旅游产业影响力,经省政府同意,拟在全省开展旅游企业“十强百优”评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展示我省旅游企业发展成果与时代风采;推出一批旅游经营与服务品牌;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旅游企业间合作;发挥优秀企业示范效应,引领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二、主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吉林省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吉林省旅游协会 (三)协办单位:吉林省旅游信息中心、吉林旅游网、长春信腾科技公司。 (四)支持单位:中国旅游报、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城市晚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浪网、搜狐网、吉林政府网、《芭迪雅》杂志。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活动组织领导,拟成立吉林省旅游企业“十强百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国祥 省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王时阳 省旅游局副局长 蔡跃玲 省旅游局副局长 林 天 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各市州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管理局局长 ,省旅游局办公室、市场处、监管处、综合处、质监所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协会。主任由省旅游局蔡跃玲副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导和省内专家共11人组成,设3个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10年3月1日至5月20日 五、评选范围 在吉林省区域内注册的下列旅游企业或旅游经营与服务单位 均可参加评选。 旅游集团(以旅游开发、建设、投资、经营管理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股份公司或企业集团)。 旅行社、旅游饭店(宾馆)、旅游餐饮企业、旅游演艺与旅游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商品(生产)经销单位、旅游汽车(船)公司。 旅游景区(含世界文化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休闲度假地、森林公园、城市公园、主题公园、民俗村、博物馆、展览馆、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旅游场所)。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温泉企业、漂流公司。 六、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取自愿报名、公众评选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调公众的参与度、评选过程的透明度与评选结果的公信力。具体办法是: (一)申请报名。相关旅游企业或单位向当地旅游协会(局)申请,由市(州)旅游协会(局)初审合格后,通过吉林旅游网向省旅游企业“十强百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格式和具体要求详见。 报名材料:1500字简介:企业规模、主要业绩、产品、服务项目与特色、LOGO、荣誉称号、经营场所等。图片(JPG格式)20张,每张不超过600*800像素。材料自行归类分档,以EXCEL电子版上报。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4月25日 (二)资格审查。省旅游企业“十强百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500家企业和单位进入公众评选阶段。 (三)媒体公告。通过相关媒体介绍吉林省旅游企业 “十强百优”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扶持政策和措施。公布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评选(投票)办法和进入公选阶段的企业或单位名单。 (四)公众投票。公众通过吉林旅游网、天天手机短信平台对进入公选阶段的企业进行公开投票,按得票多少取前150名。 (五)投票规则: 1.每张票必须选满14家。 2.投票时填写单位代码。 3.投票时应注明本人手机号。 (六)专家评审。省“十强百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150家入围旅游企业或单位中选出100家优秀企业。根据企业综合条件和投票排名从100家优秀企业中选出“十强”企业。 七、政策扶持 获得吉林省“十强百优” 的旅游企业或单位,将享受下列政策支持。 (一)优先享受政府在税费、金融与信贷服务支持,项目建设等优惠政策。 (二)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名单。 (三) 在国家和省旅游局组织的旅游博览会及境内外宣传促销活动中,免费制作宣传品。 (四)“百优”旅行社无举报或重大投诉,执法监督部门不安排常规检查,“百优”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免年度复核2年。 (五)印制《吉林省旅游企业“十强百优”专辑》,通过旅行社和驻外机构向海内外旅游者宣传推介。 (六)在吉林旅游网免费宣传和3年免费电子商务扶持。 (七)列入《吉林省旅游指南》重点内容,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民航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摆放。 (八)通过12301旅游服务热线与短信平台循环式官方推荐。 (九)通过《吉林日报》、《中国旅游报》和吉林电视台等媒体对“十强”企业负责人专访。 (十)在《芭迪雅》杂志连续3年免费宣传。 八、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以旅游为主业或旅游业务占企业一定比重。 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形象好; 3.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良好,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4.产品(服务)特色鲜明,

文档评论(0)

huayagong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