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与风险警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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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法律法规及风险警示 宣传手册 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 海南证券期货业协会 2016年6月 目录 私募基金基础知识 4 (一)私募基金特征 4 (二)私募基金组织形态 4 (三)私募基金相关管理规定 5 (四)如何选择私募基金 6 (五)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 7 (六)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 8 (七)投资者购买私募基金若干注意事项 9 非法集资情况介绍 10 (一)非法集资活动典型表现形式 10 (二)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 11 (三)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 12 (四)有效辨别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 12 私募基金风险警示案例 14 证监会2015年私募基金检查执法情况通报(案例一) 14 “私募股权”的投资骗局(案例二) 16 警惕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例三) 18 高度警惕不法分子利用“基金管理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案例四) 19 深圳某基金未如实填报登记信息和报告重大事项被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案例五) 20 基金业协会对4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纪律处分(案例六) 21 私募基金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案例七) 22 海世XX以代理股权投资为名非法集资案(案例八) 23 私募基金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摘录)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摘录)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摘录) 29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1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38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内容与格式指引(个人版) 48 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63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65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68 附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 73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摘录) 76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摘录) 78 附件: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 83 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93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94 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110 附件3: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113 附件4:《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117 私募基金基础知识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私募基金主要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等。 一、私募基金特征 一是募集对象和方式。私募基金只能面向特定对象募集,包括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禁止通过媒体、网站、短信、公告、布告、传单、会议、讲座等公开方式,以上线发展下线等公开方式,以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募集。? 二是募集条件。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固定回报。依法处置私募基金损益,投资利润按照法律和约定分享,投资损失按照法律和约定分担。采取股份制公司设立的投资人数不得超过200人,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投资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三是募集基金管理。除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外,私募基金应由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在托管银行开立账户,核算基金募集和基金投资,并接受托管银行监管。 四是私募基金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是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投资,一般为中长期股权投资。 二、私募基金组织形态 1.契约形态:私募基金可以采取与我国公募基金相同的契约形式。存在着私募基金投资人及其组成的持有人大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托管机构三方关系。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托管机构订立信托契约,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私募基金,向投资人募集并负责投资管理,托管机构按照契约保管资产和会计核算。私募基金财产与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财产独立。 2.公司形态: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的股东,基金的重大事项和投资决策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有限合伙:这是国外最常见的形态。由发起人担任一般合伙人,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在法律上,一般合伙人须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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