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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招标信息精选
盐城市第二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YDZCG 2016–ZB 425
招标人名称 (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2016年11月
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制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人意见: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招标代理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公章) 审核意见:
盐城市第二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于2016年11月21日备案。
备案人签字:
备案单位(盖章):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招 标 概 况 1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二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第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内容:(见采购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质保期限: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炜 联系电话第二部分 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总则、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编制方法及要求、开标、评标、定标、合同主要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附件等八部分等内容组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自动录播教室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原件)。
2.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4、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担保
5.1招标人委托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5.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账号:426901040006806),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3室,电话开具收据。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同时将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对中标结果的异议,全额无息退还。
5.5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叁佰 元整(¥ 300 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6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账号:426901040006806)。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递交履约担保,并押存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合同双方按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5.7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
5.8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5.8.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5.8.3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8.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8.5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5.8.6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在中国行政区域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经查属实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盐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其中,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书和业绩材料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进入盐都区招投标市场承接业务。
6、报价要求
6.1本招标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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