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篇 特别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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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案例 例14-4 特邀陪审员制度讨论案   某市根据帮教失足青年、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由法院发起初步建立少年刑事案件特邀陪审员制度。法院特邀地方共青团组织成员、学校优秀教师、辖区妇联组织干部、居委委员以及阅历丰富的离退休政法干部组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特邀陪审员队伍,并对少年案件的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庭审前由特邀陪审员代表合议庭会见被告人并进行家访、校访,全面了解其成长环境等情况;庭审中特邀陪审员改变过去“陪而不审”的状况,全面参与案情审问,并实行边审理边教育;庭审后由特邀陪审员对被告人进行跟踪帮教,建立跟踪档案等。 【问题】该特邀陪审员制度有何优点和不足之处? 相关链接: /xsss/class/14-1-2-e.htm * 1.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2.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在程序上如何体现? 3.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4.涉外刑事诉讼的特点在具体程序上如何体现? 5.司法协助的范围以及程序是什么? 6.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7.刑事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课后习题 * 补充模板1 * 补充模板2 * 补充模板3 * 补充模板4 * 补充模板5 * 补充模板6 * 补充模板7 * 第14章 特别程序 14.1 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14.2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司法协作 14.3 刑事赔偿程序 14.4 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诉讼程序 14.5 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 14.6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 * 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普通程序的发展和补充,其目的在于通过不同于普通程序的规则能更好地处理相关事项。目前我国的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赔偿程序、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诉讼程序、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和刑事强制医疗程序。 点击放大右图 14特别程序概述图示 * 14.1 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14.1.1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14.1.2 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有诉讼原则 14.1.3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 案例引入 例14-1 法院拒绝校长要求公开审理案   张某,16岁,为某职业高中学住校学生。同宿舍同学财物多次失窃,校保卫科经调查认为张某有重大嫌疑,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在讯问张某后同意保卫科的意见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校长为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教育学生遵守国法校纪的,联系一审法院要求带领学生旁听该案的审理;同时为严肃校纪,召开校务会议通过了给以张某“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的决定。一审法院有关人员回绝了校长的要求,并指出校务会议的决定是不对的。 【问题】该法院工作人员的依据何在? 相关链接:/xsss/class/14-1-2.htm * 14.1.1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1984年底,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验交流会,向全国推广少年法庭工作经验 发展历程 设立少年法庭工作随之在全国展开。到1994年,全国各地设立少年法庭3369个 * 14.1.2 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有诉讼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分案处理原则 法庭审理不公开原则 全面调查原则 隐私特别保护原则 迅速简易原则 办案人员专业化原则 和缓原则 * 14.1.3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如果发现有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就应当将其出生的年、月、日作为一个审查的重点(立案的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 ) 。 应查明未成年人是否被教唆犯罪,其生活环境、经历以及生理、心理特征等有关未成年人的材料(全面调查) (1)贯彻全面调查原则 (2)慎重适用强制措施 (3)采用适当的传唤讯问方式 对未成年人案件的起诉,除按法定的起诉程序进行外,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12月28日颁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进行。 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应当依照2001年4月4日颁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该规定没有明文规定的,依照刑诉法的一般规定进行。包括: (1)审判组织专门化 (2)法庭审理应在既严肃、又平和的气氛中进行 (3)切实贯彻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原则 (4)直接审理原则 (1)与成年罪犯分离关押,使未成年人远离犯罪“污染源” (2)交付执行时,人民法院应增加未成年人的有关材料,以 便执行机关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感化、挽救。 (3)注重思想改造、知识教育和劳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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