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货运代理业务及无船承运业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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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货运代理业务与无船承运业务 一、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四)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五)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货运代理,英文为freight forwarding,“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和运输组织者。”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是一种新兴的产业,“是处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之间的‘共生产业’或‘边缘产业’。”根据FIATA(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规定,货运代理是具有专门的知识,拥有自己的网络,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保证安全、迅速、经济地运送货物并控制货物运输的全过程,被认为是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人可能以两种身份出现:一是作为客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理人;一是作为契约当事人。而这两种法律地位的不同,导致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有着巨大的差异。作为代理人,货运代理只收取佣金,实际上只是提供代理服务,其法律行为的后果由客户承担,其业务活动产生的风险相对较小。作为契约的当事人,货运代理收取差价,但却是“背对背”两个合同的当事人,其义务的完全履行往往要靠另一方当事人(或者是货主或者是实际承运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要面临巨大的风险。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1)专业性强 国际货代业是从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中派生出来的行业,是两者有机结合的经济活动体。这也就决定了国际货代业务操作的复杂性,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国际经营的风险性。国际货代企业往往选择就既定的经营方向确定其具体的活动市场和服务专业。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2)单证繁杂 单证业务贯穿于整个货运活动过程之中。通过业务单证缮制和流转,实现货运代理各个环节的运作、监管、控制和信息反馈,实现有形货物的接受、仓储、搬运、装卸、运输和交付的整个过程。货运代理工作,必须保证单证与进出口货物实际相一致,使货物和相关单证的流转相协调。单证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货运业务和物流链工作的完整,而且是货运纠纷诉讼法律的有效依据。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3)涉及面广 国际货运活动跨越国界和地界,涉及诸多专业领域,直接关系到各当事人的权益和经济利益。涉及诸多关系方:政府机构如海关、商品检验机构、动植物卫生检疫机构等;运输部门如船公司、航空公司、铁路运输公司、港口作业部门;客户如各专业贸易公司、经销商、厂矿企业;其他有业务协作关系的海内外同行。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4)人才和信息要求高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作为专业性和服务性很强的公司,要求其从业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熟悉国际货运进出口、国际航运和海上货运的运作规则、惯例、货运单证及其流程,具有较好的业务疏通能力和财务意识。随着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国际货代业越发需要一批能适应国际化经营与管理的人才队伍。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国际货物运输的基本当事人 (1)托运人。也就是发货人,又称货主,即专业外贸公司或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多为出口商。 (2)承运人。即交能运输部门,它们多是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和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机构,如轮船公司、铁路局或公路局及其运输公司、民航总局下属中国民航公司及其分公司,地方民航公司等。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3)国际货运代理人。 简称货代,是根据货主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它们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它们又可细分为海运货运代理、空运货运代理、铁运货运代理和公路货运代理等。 (4)收货人。即与托运人相对的人,多为进口商。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国际货物运输业务中的三个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1,也是基础合同,即国际贸易合同,是进、出口商通过洽商、谈判,达成一致意愿后缔结的。该合同不仅会规范合同的标的、货物的价格、结汇方式等,还会规范运输方式、装运时间和交货方式。 运输合同2,进出口商签订了贸易合同之后,为了履行合同,就得与货运代理人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在该合同中,托运人是货主,货运代理人是承运人。 运输合同3,由于货运代理人不掌握运载工具,它必须与拥有运载工具的承运人再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在此合同中,货运代理人是托运人。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运输合同1与运输合同2是两个在法律上完全独立的合同。货运代理人是以事主的身份出现在两个合同之中,既非货主,亦非承运人之代理。为了加以区别,我们将运输合同1称为“纸运输合同”,将货运代理人称为“契约承运人”,即不是真正的承运人。我们将运输合同2称为“实际运输合同”,将拥有运载工具的承运人称为“实际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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