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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卷第5期 政 法 论 坛 Vol_27.No.5
2009年 9月 TribuneofPoliticalScienceandLaw Sep.2009
“
一 个鼻孔出气”的司法体制之争
美国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西北大学讲演评述
龙卫球
摘 要:美国最高法院在判例中一直习惯在公布作为结局的所谓多数判决意见的同时,附
带公布有关并存意见和不同意见。但是现任美国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提出挑战这个传统,认为
最高法院给出的判决意见应该 “明快而清晰”。按照这种思路,判决书中只应给出体现为 “意
见一致”的判决意见,而不应呈现大法官们的意见分歧,后者只在法官内部的讨论中保留。这
个倡议一旦付诸实施,势必意味着一场重大的判决范式革新,因此在美国法律界激起汹涌的讨
论。其背后涉及到相当复杂的观念分歧:包括最高法院关于现行法律及未来可能发展的显示
方式,最高法院的角色定位等观念分歧 问题。罗伯茨的思想可 以归结为出自一种 “谨慎地运
用司法权力”的立场 。
关键词 :罗伯茨;判决意见 ;意见一致 ;并存意见 ;谨慎运用司法权力
2007年2月 1日,应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霍华德 ·J·却尼斯(HowardJ.Trienens)讲座(1989年起
开设)之邀,美国首席大法官(ChiefJusticeoftheUnitedStates)罗伯茨作为客座司法学者,在该院发表了
一 个主旨为 “最高法院的职责”的演讲 ,吸引了众多法律人的眼球。这位被不少人视为 “天生便是首席
大法官”的罗伯茨,④此次非常清澈地敞开他的心扉:他心 目中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应该怎样发挥作用
呢?他说,最高法院作为断言法律是什么的司法机构,其最有效发挥职能,当是在能够给出其明快而清
晰的判决意见之时。那么,如何达到这种所谓 “明快而清晰的判决意见”呢,罗伯茨说,应该是大法官们
之间的 “意见一致”(consensus),而意见分歧应该只在法院内部的讨论 中表达和保留,不应该作为判决
中的区分出来的所谓 “并存意见”(concurrences)、“反对意见”(dissents)公布出来。罗伯茨这一致力革
除最高法院在判例中一直以来习惯公布 “并存意见”、“异议”做法的主张,形象地说,就是要让最高法院
在裁判时用 “一个鼻孔出气”。这一观点,此次在他惯有的 “坦率直言”的风格下,又是在这么一个引人
注 目的场合,显得格外醒 目。
罗伯茨明显是有备而来,其讲演字里行间都显示了经由充分的思考。在禀承普通法传统有着悠久
历史的美国法律界,这样发言当然足以 “一石激起千层浪”。那些司法 自由派的学者和民众不能再退让
了,否则等于默认。一时批评如潮。其实,在2006年5月份,罗伯茨在乔治顿大学法律中心(Georgetown
UniversityLawCenter)进行他首场毕业典礼讲演时,就曾经表达过类似的观点,在那次讲演中,他对 “限
缩裁判”进行了初次的但并不含糊的辩护,并立即引起了持有同样立场的著名宪法学者、当代 “司法最
作者简介:龙卫球 ,法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文最早发表于作者的法律博客 “军都拾零”,http://longweqiu.fyfz.cn/blog/longweqiu/index.aspx?blogid=173799.
① 前大法官奥康纳对之便有过类似的誉美,SeeSandraDayOConnor,JohnRoberts,Time,Sunday,Apr.30,2006.
② SeeBillBamhart,RobertsStrivesforConsensusonCourt:ThiefJusticeSaysMoreUnifiedVoicewouldStrengthenInstitution,Chica-
goTribune,February02,2007,http://www.1aw.northwestern.edu/news/article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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