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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培养方案
同济大学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一个具有公共管理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复合、应用型的高级专业人才。其基本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国、有理想、有抱负、有志于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做出贡献。
2.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国内外先进的前沿知识和管理方法,并能创造性地应用于实践中;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勇于探索和解决实际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处理一般外事业务和对外进行交流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1.非全日制。采用学分制,学制 2 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 4 年。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以及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2.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得提前进行论文答辩。提前答辩者必须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进行。
三、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同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相比,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培养方案随发展要求(一般)三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可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提出,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培养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分、课程设置和考核、必修环节、学位论文要求等。
目前拟定的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估、公共经济与社会保障、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社区发展与管理、教育与卫生管理、城市发展与管理、其它等七个。
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非学位课、讲座、报告、社会实践等,其中非学位课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总计不低于四十二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二十分,选修课中的必选课为十学分。
学位论文要求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独特见解和一定的使用价值。
每位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入学后必须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所有规定的学分,结合实际和个人特点(兴趣)并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确定论文选题范围,作出论文工作计划。
四、课堂教学和考核
1.公共管理硕士(MPA)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指导任课教师制定和实施所授课程的统一教学大纲、计划、教材、教学要求和考核方式。根据该专业学位特点和具体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该专业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学分。考核的方式可以是开卷或闭卷笔试,也可以课程论文的形式等较为灵活的方式进,但必须由授课教师报MPA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3.每门课都成立相应的课程组,该课程组实行课程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该门课的教学和考试(考核)等相应的教学。
4.建立上课考勤制度。无故缺席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必须重修,重修费用自理。
五、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高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不得有丝毫懈怠。
1.学位论文的选题
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当前社会或某单位改革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托MPA教学管理中心安排其他教师进行审阅,审阅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写作。
2.学位论文的要求
论文的类型包括专题研究、调查研究报告、组织诊断以及案例分析报告等。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术水平应体现在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以及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应能充分反映出论文作者的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以及查阅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论文应当有新的观点或见解,或新的方法。
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按学校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六、组织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从招生、培养、论文答辩到学位授予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应抓好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建立本专业学位与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的广泛联系。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建设,拟定近、远期的研究方向,修订培养方案,组织检查和交流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和学位授予质量情况,提出教学改革的方案。MPA教学管理中心配合研究生院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招生宣传并积极组织生源、教学,落实各项培养措施,不断完善教学管理软硬件,协调合作单位的教学及管理活动。
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或培养环节名称
学
分
周学时/总学时
教学要求
考核方式
核
心
课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2
2/36
讲课
考试
外国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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