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须知.PDF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须知

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須知 引言 1. 本資料單張旨在為有意透過網上「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服 務(該網上服務)申請預辦訪港入境登記的台灣居民提供有關 資料,不具法律約束力。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入境事 務處可視乎情況而修訂有關資料,毋須事先通知。有關該網上 服務的最新資料,可向入境事務處查詢。 登記資格 2. 符合下列條件的台灣華籍居民如欲來港旅遊,可透過該網上服務 免費預辦入境登記: (a) (i) 在台灣出生;或 (ii) 在台灣以外地區出生但曾以台灣居民身份來港;及 (b) 並無持有由台灣當局以外機關簽發的任何旅行證件﹝《台灣 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及由入境事務處簽 發的入境許可證除外﹞。 一般程序 3. 登記人須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hk/par )預辦 入境登記。在輸入所需資料後,電腦系統會自動處理有關登記, 登記人會即時獲悉結果。 4. 成功預辦入境登記者須使用 A4 尺寸的白色空白紙張自行列印由 電腦系統編制的「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通知書」(該通知書)。 5. 登記人須核對該通知書上所載的資料,以確定所輸入的資料均屬 真實及正確,並與回台旅行證件上的資料相符,然後在該通知書 上簽署。如登記人為十六歲以下兒童,則須由該兒童的父親或母 親或合法監護人核對資料及簽署。 6. 登記人在預辦入境登記及在香港特區出示該通知書辦理入境檢 查手續時,均須持有可用以返回台灣的旅行證件,而該證件的有 效期須不少於六個月 。 7. 倘登記人未能完成預辦入境登記,如有需要,可按現行的入境安 排向入境事務處遞交入境許可證的申請 。有關一般查詢見第 25 段。 ID(C) 1016 (05/2016) 登記的有效期 8. 預辦入境登記的有效期為兩個月,倘符合第 13 段所述的一般入 境規定,登記人可獲准以訪客身份進入香港特區兩次,每次逗留 最多 30 天。 9. 當登記已過期或登記人已使用該項登記入境兩次,登記人方可辦 理新的登記。 查詢登記 10. 登記人可透過該網上服務的「有效登記查詢」功能,查詢登記是 否仍然有效及仍可使用的次數 。 11. 如遺失該通知書,或該通知書被塗污、損毀或不符合所定規格 等,登記人須透過該網上服務的「檢視/列印登記通知書」功能, 自行重新列印該通知書 。 出入境檢查及逗留條件 12. 登記人在辦理香港特區出入境檢查手續時,必須出示該通知書。 如遺失該通知書,或該通知書被塗污、損毀或不符合所定規格 等,登記人須自行重新列印該通知書,才可辦理出入境檢查。 13. 登記人須受《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 章)的出入境管制規 定所規限。登記人在辦理入境檢查手續時,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 定,例如須持有可用以返回台灣的有效旅行證件、續程或回程安 排的證明、足夠的旅費,以及來港的真正目的並無可疑,才可獲 准入境。 14. 登記人若獲准入境,將獲發一張載有其姓名、台灣身份證號碼及 在港逗留條件的入境標籤。入境事務處人員會在該通知書上標示 已完成旅程的次數。 15. 當完成首次旅程後,登記人應保留該通知書作次程之用。如在完 成首次旅程後遺失、塗污或損毀該通知書,登記人須透過「檢視 /列印登記通知書」功能自行重新列印該通知書。電腦系統會編 制一張已標示完成首次旅程的通知書,供登記人列印作次程之 用。 16. 登記人在港期間,須攜帶該通知書、入境標籤及其回台旅行證 件,以作為獲准在港逗留的憑證。 17. 登記人於離港時,須出示該通知書、入境標籤及其回台旅行證件 以辦理離境手續。 2 18. 獲准以訪客身份入境的人士不得在香港特區接受僱傭工作(不論 有薪或無薪);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或就讀於學校、大學或其 他教育機構。 警告 19. 如登記人提供的資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