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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数点保留位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保留位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7 年03 月15 日起对本基
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位数由保留3 位修改
为保留4 位,并对 《基金合同》和《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的相关内容
具体修改如下:
一、《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修改
(一) 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
将“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的合同原文: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本基金分为A 类和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
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本基金分为A 类和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
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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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
1、将“四、估值程序”的合同原文: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 元,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将“五、估值错误的处理”的合同原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 位以内(含第3 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的修改
在“七、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中:
1、将“(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的协议原文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第3 位,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修改为: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第4 位,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将“(三)估值差错处理”的协议原文: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 位以内(含第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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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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