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 选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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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 选择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二:某化工厂向某信用社借款50万元,由某燃料公司提供担保,到期后,化工厂与信用社协商,欲再展期六个月,化工厂与信用社做工作要求燃料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燃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很为难,就在借款展期合同的担保栏中写上了草的四个字并签名盖章后离开,信用社以为是“同意担保”。六个月后,化工厂仍未归还借款,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担保人燃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燃料公司辩称自己写的是“不愿担保”,双方都无法举证予以证明。鉴定部门认为只能鉴定是谁的笔迹而不能鉴定出字的意思。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如何定性及责任承担争议较大,主要有三种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担保栏中的四个字无法明确真实意思,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信用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此依法驳回对燃料公司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燃料公司如果不愿意担保就根本不必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按照交易习惯,在担保栏中签名盖章就应视为其同意担保,而且如那四个字是“不愿担保”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现在其也无法举证,因此,燃料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信用社与燃料公司都存在缔约过失,应按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仿真模拟题 单选题:1.甲公司有一项基建工程于5月20日对外公开招标,乙公司于6月10日投标,双方于6月26日定标,工程于8月10日开工。该项经济合同签订时,要约时间为(?)? A.5月20日B.6月10日?C.6月26日? D.8月10日 答案:B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也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交付标的物。? A.出卖人机构所在地?B.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C.买受人的机构所在地D.买受人的住所 答案:B 3.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可将合同分为(?) A.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B.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要式合同与实践合同 答案:B 仿真模拟题 4.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在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D.在合同生效前 答案:A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殊的书面形式的是(?)? A.公证形式 B.审核批准形式 C.登记形式 D.签字或盖章形式 答案:D 仿真模拟题 多选题:下列有关承诺的说法中,说法正确的是(?) A.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B.?没有确定承诺期限,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及时做出承诺意思表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要约以电报或信件做出的,承诺必须以电报或信件方式做出 D.?没有确定承诺期限,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 答案:ABD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该协议( )。 A.是附期限的民事合同 B.是附条件的民事合同 C.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D.已成立并且生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所谓附期限民事合同,是指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合同,该期限是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该期限必须是将来的事实,并且是确定要发生的事实。如本题中,甲父死亡是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故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可参见《合同法》第46条,则该协议属于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必须等到期限届至时(即甲父死亡时)才能生效,故本题只有A为正确答案。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在于前者所附的事项将来也许发生也许不发生;后者一定会发生。人一定会死,所以是附期限。比如说双方约定将来你考上了大学我给你100万,这个就是附条件了,因为将来你能不能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事情。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案例:杨万立诉苏州金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案情:2000年11月20日,杨万立(原告)与苏州金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下属南通分公司负责人陆雪平签订借款协议书,原告借款50万元给南通分公司,南通分公司保证在2001年4月10日前偿付该款,并给予12.5万元的利润回报。后南通分公司一直未偿款。南通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有效期为1999年12月14日至2000年12月13日,负责人为陆雪平。原告诉称,被告之南通公司因承建的长葛市中华祭祖园工程需要资金,向其借款50万,并经长葛市公证处公证。明确约定南通分公司保证于2001年4月10日前偿还62.5万元。后2001年3月9日,南通分公司被被告董事会决定并报工商部门批准予以注销。被告答辩称其早于2000年9月25日将南通分公司的印章和营业执照收缴,不可能在2000年11月订立这份协议。 第三节 合同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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