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投资银行概述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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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特点 * 投资银行学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马晓军 page* 经营模式 在经纪业务方面,我国券商的交易佣金一向比较高,但是,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浮动佣金制,使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迅速进入了一个高度竞争的时期,各家证券公司已经将原先3‰的佣金水平下降到1‰,对大客户甚至更低,佣金价格战将严重影响券商的利润水平。 在证券发行承销方面,证券公司之间也是分化严重,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大的券商手中,在并购方面的利润贡献几乎可以忽略,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基金业务逐渐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但是这也只是集中在一些大券商之间。 1.4.2 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特点 * 投资银行学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马晓军 page* 监管模式 我国采用了集中监管模式,经历了早期的财政部独立管理阶段(1981年—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主管阶段 (1986年—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主管阶段(1992年10月—1998年8月)和中国证监会主管阶段 (1998年至今)。 从监管方式看,我国采用了分业监管模式,分业监管的出发点也在于强调风险控制,但是,随着金融市场日渐复杂、金融机构的经营界限越来越模糊,分业监管的困难也越来越大,目前,各监管机构的协调监管是主要的解决办法。 1.4.2 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特点 * 投资银行学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马晓军 page* 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采用分类监管模式,即根据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等指标将证券公司分为A、B、C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证券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不同,排名靠后的券商的业务将会受到较大的限制。 1.4.2 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特点 * 投资银行学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马晓军 page*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集中度 (2008年,亿元) 1.4.2 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特点 * 投资银行学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马晓军 page* 抗风险能力 与美国的投资银行相比,我国证券公司的杠杆比率较低,美国的五大投资银行在金融危机前,杠杆率都达到了30倍左右。而我国的证券公司,长期以来主要靠资本金运作,较少利用贷款融资和债券融资,杠杆比率普遍较低。 证券公司的主要风险体现在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方面,证券公司由于业务集中在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方面,当市场不景气时,难以抵御收入的锐减,盈利结构的单一是我国证券公司目前最大的风险。 另外,虽然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杠杆比率较低,但是较低的杠杆率反映的是目前较低的发展程度,未来随着投资银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杠杆率存在着提高的空间,这也就意味着资产负债的风险将会上升。 1.2.1 投资银行的存在形式 * 投资银行学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马晓军 page* 典型投资银行发展历史 美国的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银行都处于自然的混业经营阶段,商业银行既经营存贷款业务,也经营投资业务。此时,投资银行的业务从汇票承兑、贸易融资发展到发行和销售政府债券和铁路债券,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具有影响的投资银行,如摩根财团、美林、高盛、雷曼兄弟等。到了1929年危机前,投资银行的控制范围已经扩大到整个经济领域, 在1929年10月,美国发生了世界性的经济大恐慌。经济大危机之后,人们认为银行之所以会大量倒闭,是因为银行进入了风险较大的证券市场为了防止危机的再度出现以及恢复投资者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多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银行法(Banking Act of 1933)或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 Steagall Act),即分业型模式至此开始。在分业经营的模式下,美国发展出独立的投资银行体系。 1.2.1 投资银行的存在形式 * 投资银行学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马晓军 page* 典型投资银行发展历史 美国的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 20世纪30年代,美国投资银行的经营比较困难,其主要业务是债券换新。四、五十年代为投资银行发展提供了一些机遇,投资银行的经营状况大大改善。六、七十年代是美国投资银行迅速发展的时期,企业的盈利状况也非常出色。这段时间,新成立了一些交易所。 但在1963年之后,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便开始从事“相关的”业务,至1972年,依银行控股公司法案1970年修正案订定了新标准,使联邦储准理事会可以决定从事哪些非银行业务。至1999年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Glass-Steagall法案中禁止银行拥有证券关系企业之规定,并允许银行控股公司可以不受限制从事证券承销、买卖以及共同基金业务、保险业务,大幅提高了美国银行、证券业、保险业的竞争效率。此法案允许金融领域混业经营。 1.2.1 投资银行的存在形式 * 投资银行学 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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