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系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打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系.docVIP

政治学系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打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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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系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打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系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暂行方案 为鼓励我系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音乐学系自身实际和学生特点,现制定音乐学系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暂行方案,规定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或者学习有创造性,具有较强自学和研究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观察分析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果。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无申请资格 (1)凡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和在上学年内受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2)凡在上一学年内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如有成绩不及格课程但同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以及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的,由本人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及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通过并公示后报学生处,学生处报请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可以进入全校奖学金公示名单。 a、上一学年内,在与本人主修专业相关的业内高水平赛事中取得突破性成绩。 b、有突出科研成果,上一学年内完成并在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有录用通知)与主修专业相关科研论文或成功申请到专利的。、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情况下,有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经历者具有优先入选资格) (1)国际性专业竞赛,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4分,其他等次加2分。 如德国Neue Stimmen国际声乐比赛,维也纳Hans Gaber Belvedere国际声乐比赛,意大利国际青年歌唱家大赛,西班牙卡巴列国际声乐比赛,意大利Bergeonzi国际声乐比赛,德国青年歌剧演员国际声乐比赛匹兹堡青年艺术家比赛德国慕尼黑国际中提琴比赛英国特斯国际中提琴比赛普林姆罗斯国际中提琴比赛美青年国际中提琴比赛里·巴斯梅特国际中提琴比赛德国姆斯国际中提琴比赛瑞士的日内瓦国际中提琴比赛世界管乐大赛CCTV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上海之春”全国声乐比赛长三角声乐大赛全国高校大学生基本功比赛“神舟唱响”全国高校声乐比赛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比赛“音协杯”全国声乐比赛金钟比赛“珠江杯”全国声乐大赛“珠江钢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比赛孔雀奖全国声乐大赛全国室内乐比赛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中国钢琴作品比赛国际声乐比赛上海选拔赛金钟杯全国声乐比赛上海选拔赛CCTV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上海选拔赛上海市大学生艺术节声乐比赛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比赛上海赛区浙江省新人新作声乐比赛上海市高等院校“长江杯”钢琴比赛“海曼杯”上海市学生钢琴演奏赛上海市普通高校钢琴比赛上海音乐学院室内乐比赛上海市暨青少年大提琴比赛 (1)以上各项获奖项目或科研项目凡涉及集体参与且不分次序,加分标准: 个人得分则以100%计算。 (2)以上各项获奖项目或科研项目凡涉及集体参与且可根据实际参与力度分出参与次序,加分标准: 第一参与者 80% 第二参与者 60% 第三参与者 40% 第四参与者及之后参与者均按30%计算 (3)科研基金类立项未按时结题按70%计算,按时结题及在结题期限内按100%计算。 (4)同一科研成果或获奖项目在不同刊物或机构中发表或获奖,原则上取其最高加分值,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3.罚分标准(从总分中直接扣除) 无故缺席应出席的集体活动(如学校或系里规定的排练、演出任务,时事政策课,全体学生会议等),一次扣1分。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特等奖学金:总人数×2% 一等奖学金:总人数×5% 二等奖学金:总人数×10% 三等奖学金:总人数×20% (四)评选程序 1、每学年初,学生处根据各院系实际在校学生数确定各单位各等级奖学金评选名额,并发布评选通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籍(即完成注册)学生(不包括一年级新生)都可以提出申请,具体申请办法由学生处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在评选通知中另行公布。 3、按照学生处下达的本单位各个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参照综合测评分排名,由系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获奖候选人,向本单位学生公示听取学生民主评议,然后报校学生处。 4、校学生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 5、通过公示的候选人报校领导审批。经校领导审批通过的名单为获奖名单,学校将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学金。 (五)学校公派参加国际和校际交流学生奖学金申请和评审办法 对由学校公派到校外交流学习仅一个学期的学生,按照正常评选程序申请和评选,参与每年9月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对由学校公派到校外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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