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基础知识.pptVIP

  1. 1、本文档共8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理基础知识 2010年7月 主要内容 第一章 什么是法 第二章 法的构成与作用 第三章 法的效力、渊源及体系 第四章 法律关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一章 什么是法 第一节 法的概念 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说文解字》的考证,汉语中“法”的古体是“灋”。“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 “法”与“律”复合,作为“法律”独立合成词,在古代文献中偶尔出现过,但主要是近现代的用法。清末以来,“法”与“法律”是并用的。 法的概念 法律也有广狭两层含义,一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一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法可界定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关系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二节 法的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们关系行为的规范 (一)法是一种规范 (二)法调整关系行为 1.法只能针对行为,而不能针对思想。 2.法针对的是社会关系之中的行为(关系行为、涉他行为或交互行为),而非纯粹个人意义上的个体行为(自涉行为)。 3.法所针对的关系行为,不仅包括作为,而且也包括不作为。 法的特征 二、法具有普遍性 (一)法作为一种规范,必然具有普遍性特征 (二)法的普遍性与法的公正性 (三)法普遍性与法的反复适用性 (四)法的普遍性不等于法的绝对性与无限性 法的特征 三、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于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法的制定与法的认可 1.制定方式 2.认可方式: (1)明示认可 (2)默示认可 法的特征 四、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一)规范的强制力 (二)法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的必要性 五、法是严格规定程序的行为规范,具有程序性 法治发展的程度,事实上取决于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程序化的程度及对法律程序的遵守和服从的状态。一个没有程序或不严格遵守和服从程序的国家,就不会是一个法治(法制)国家。 法的特征 事例 法官A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B是A的同学。A公认是一个大公无私的法官,并且他与B已经20年没有见面了。于是,A并未回避对于这个案件的审理,最终做出了一个非常公正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C以“B与A是同学关系”的理由提出上诉。最终,A的判决由于违反程序被撤销。 这个事例表明: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本身具有约束力。违反程序规定,尽管实质结果正确,同样可以认定不合法,有关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由于违反程序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第三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法律制度问题。离开了法律制度这个研究对象,法学将无以存在。 (二)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本身也是复杂多样的,并非所有的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都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法学的研究对象 事例 张某与李某是某大学同班同学且为好友。一日李某主动请张某星期天到电影院看电影。到了星期天,张某首先乘车至电影院门口等候李某。但李某突然改变主意,直到电影散场也没有来电影院。张某为此愤愤不平,提出与李某“断交”。 在这个生活事例中,尽管李某由于疏忽而存在“背信弃义”的行为,但该生活关系本身显然不具有“法律制度的关联性”,没有法律意义。 法学的研究对象 (三)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相互如何对应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王某得知某市百货商场正在销售假冒“三星”品牌的电视机,遂购买了一台价值2300元的假冒电视机。第二天,王某以商场欺诈销售为由,要求该商场赔偿损失4600元。后诉讼至法院,主审法官以王某“知假买假”认定其不属于消费者,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在这个事例中,法官按照自己的解释对王某的购买行为进行了否定的判断。在此处,什么是“消费者”的定义,什么是“知假买假”的构成条件及其后果,都不是很清楚的。因而,不同的裁判者对这个案件事实的认识会有所不同,裁决结果也可能有别。 第二章 法的构成与作用 第一节 法的要素 一般而言,法的要素主要由法律规则、原则与概念三种基本要素组成。 一、法律规则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