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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硕士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2014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 《关于2014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 号)和学位
中心《关于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学位中心〔2014〕68 号)等文件要求,
现将我校2014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
法律硕士(J.M)、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会计硕士(MPAcc)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见附件招生简章具体规定。
(注:联考外语科目我校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应按规定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现场确认 (初审)和资格审核三个步骤。具体
如下:
1. 网上报名、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6 月20 日至7 月10 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
位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信息。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后,生成并打印《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份)于现场确认时提供。网报时须上传本人近
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上传照片后台审核不通过 (由系统将发短信或邮件通知须重新上传)及
未经审核 (延、超期)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不能够出具 (因遗失、未办理等)所规定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或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
份证、外籍护照)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报名确认现场须签署 《预报名承诺书》,并于
10 月10 日持有效证件 (二代身份证)到所在省考区指定地点 (本省考区在陕西省学位发展中心,地址:交大雁
塔校区-医学综合楼西侧四层)重新确认、修改信息。届时如未兑现承诺的,本次报名无效,并将无法下载准考
证。
(注:网报时需在 “备注字段1”中填写所报考学院名称;工程硕士还应在“备注字段 2”中注明所指定的专业
科目代码等;相关文件要求、流程等请查阅我校和学位网所公布简章及“学位中心[2014]68 号”文件等。)
2. 现场确认(未网报及网报、缴费未成功人员均无法现场确认)
时间:本校报名点 7 月13 日、14 日两天
地点:本省考区考生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咸宁西路28 号交大北门内东侧二层小楼);
(外省考区考生见当地省级主管部门通知所指定报名点。)
携带材料: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或外籍护照等规定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网报所打印 《报
名登记表》 (采集照片处暂为空白)
流程:应依次完成①查阅证书 (初审)、②验读证件、③信息确认。
现场确认时,本人核对现场所打印 《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和交表后本次报名方有效。报名信息(备案材
料)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所有已网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者均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
不予退还。
3. 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复试分数线的拟录取考生应登录 ‘学位网’在线下载并打印个人《2014 年在职人员攻
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本人签名后将此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J.M、MPA 考生亦要求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同
意),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 (须电子照片等处加盖公章)。完成以上内容后,按要求将此《联考资格审
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所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内各招生简章),研究生
院招生办负责资格复审和配合上级抽查工作。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应认真阅读简章及通知要求,如提供错误、虚假材料 (及未兑现承诺)者,一切责任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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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4 年10 月26 日。请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10 月16 日后登
录学位网下载打印)。
四、录取
招生单位应加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招生工作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注:如我校已初录取人员调剂到外校,则视为本人主动放弃我方录取资格。)
五、收费
培养费标准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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