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ppt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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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ppt课件

Stamp Tax 印花税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 (一)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印花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纳税;4.多缴不退不抵。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包括:  (一)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二)立据人:  (三)立账簿人:  (四)领受人: (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纳税人。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需要注意的是,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三、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P233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四大类共十三个税目。 第一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 第二类: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11) 第三类:营业账簿: (税目12) 第四类:权利、许可证照: (税目13) 注意不同合同、凭证的项目范围的差异: (1)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书刊、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如订购单、订数单等属于购销合同。(P233) (2)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P233) (3)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不贴印花。(P233) (4)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都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P234) 【特别提示】要注意区分技术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中与专利有关的项目,二者适用税率不同。 (5)营业帐簿分为记载资金的帐簿和其他帐簿. (6)权利、许可证照仅包括“四证一照”: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P234) 【例题 】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 A.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答案】ABD (二)税率 印花税税率最高税率是最低税率的20倍。 四、应纳税额计算 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上所记载的金额,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件数,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如果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如果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原材料不计税 ,受托方将加工费和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3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25万元,乙公司提供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 应纳印花税=(300 000+250 000)×0.5‰=275(元) 【例】某电子企业4月与某工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受托加工一批专用电子部件。合同规定,电子企业提供价值85万元的原辅料,另收加工费20万元; 应纳税额 = (850 0000×0.3‰+200 0000×0.5‰)=255+100=355(元)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以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例】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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