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八年级下维护人身权利.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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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匈牙利] 裴多菲 上面这首诗反映出,在公民享有的诸多权利中,哪项权利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请你来评判: 下列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1、个别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工人下班被搜身后方可出厂门。 2、自选商场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 情景分析: 八年级学生小强放学后,在校外遇到几名社会青年的殴打和勒索,并强行搜身。 1、请简要评析社会青年的行为。 2、小强该怎么办? 1、社会青年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小强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社会青年对小强的殴打、勒索和搜身,是法律所禁止的。 2、把情况向父母和老师报告;拨打“110”报警;记住歹徒相貌,了解去向,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如果受到伤害要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 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金钱 美貌 健康 自由 权力 荣誉 生命 1 0 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的平等权利 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人身自由权) (1)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 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②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 ①因为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1)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生命权: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 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精神,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快乐生活的条件。健康权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 ——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案例分析: 一天,70 多岁的刘大妈 到街心公园散步,突然从草丛中窜出一只小狗扑向刘大妈。刘大妈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身体本能地向后一仰,摔倒在石砖地……刘大妈被在公园散步的人们送到医院救治,经医生拍片检查诊断为右髋骨骨折,需住院治疗。 案例分析: 刘大妈的女儿找到小狗的主人王某索要医药费,遭到王某的拒绝:“我们家小狗没有咬着人,凭什么要我掏医药费!” 刘大妈的女儿无奈,将小狗主人王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王某赔偿刘大妈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12000元。 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 (3)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 女儿又是如何做的? (4)对于法院的判决,你有什么看法? (生命健康权) (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 (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1 涉及法律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具体规定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并且对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规定在人身权首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也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安全保障权)排在消费者九项权利之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八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禁止溺婴、弃婴。” 1、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表现在哪方面?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公安司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被搜查的对象范围 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 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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