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思考题: 1、劳动法的概念 2、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3、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4、试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进行比较分析 5、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举例说明 7、劳动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8、劳动权的概念及其体系。 9、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0、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经济法系列 劳动法学 蔡晓红主讲 第一章 劳动法基础理论 劳动法 目录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 国际劳动立法 第四章 就业促进法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第六章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法 第七章 工资法 第八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 第九章 劳动安全卫生法 第十章 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法 第十一章 工会与职工民主参与法 第十二章 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章 劳动争议处理法 第四章 就业促进法 第一节 就业概述 第二节 公平就业 第三节 就业服务与职业介绍 第四节 就业援助 第五节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六节 招工制度 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报酬和福利。 第一节 就业概述 一、 就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就业的定义 广义: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创造价值的过程。 狭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有报酬或经营收入的职业。(劳动法) (二)劳动就业的特征 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在我国是16周岁,有劳动能力和部分劳动能力(没有劳动权利能力的人没找到工作,不属于失业)。 2、劳动者必须有就业愿望。如果主观上没有就业愿望,即使临时参加社会劳动,也不属于就业。比如,大学毕业考研、专升本等做兼职、勤工助学也不是,那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学业,为了生活费等。 3、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社会职业,即是合法劳动。(不得从事贩毒、军火等) 4、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我国劳动就业的形式和方针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劳动就业由统包统配向靠市场竞争就业和多渠道、多方位的就业方式过渡(就业的形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如,毕业生需求洽谈会等; 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 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国家提供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如劳动者从事个人经营,创业等 ; 国家安置就业,如城镇复员军人、烈士的子女(负责一员)等保证其实现第一次就业。 我国劳动就业方针 (1)建国初期(50---70年代) 政府介绍就业和群众自行就业相结合(“两扇门”就业方针) (2)十一届三中全会后(80年代) 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三结合”就业方针) (3)现阶段 (90年代后)职业介绍所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 第二节 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 (二)平等就业和自主双向选择原则; (三)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 ; (四)特定就业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比如对未成年工、妇女的保护原则,残迹人、退役军人等的就业保障原则等。(残疾人做生意减税、免税;城镇退役军人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等); (五)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 见教材49页 公平就业原则 理解:失业与下岗 (一)失业的界定 1、失业——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未能实现就业的状态。2、失业的类型:总量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广东现象很严重)、摩擦性失业(由于信息不对应产生,属于正常)、选择性失业(自愿失业,比如大学生毕业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现象)等等。 (二)下岗的界定 1、概念——劳动力与劳动岗位相剥离的状态(是我国经济体制转换时期的一种特殊现象)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下岗 。 2、一般不安排下列人员下岗(了解):配偶一方已经下岗的;离异或丧偶扶养未成年子女者;省级以上劳模;烈士遗属;现役军人的配偶等。 (三)失业与下岗的区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仍具有劳动关系 第三节 就业服务与职业介绍 一、就业服务 见书55页 二、职业介绍 见书56页 三、境外就业中介管理 见书58页 1、 职业介绍 劳动者的就业与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