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饭碗造假账会计老板同坐牢.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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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饭碗造假账会计老板同坐牢 07-11-26 18:18 发表于:《江苏会计信息》 分类:未分类   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花法宣)因害怕被老板梁某家炒鱿鱼,身为公司财务经理的朱某竟大肆偷税,结果偷税达240余万元。令朱某没有想到的是,尽管他一时保住了自己的饭碗,最终却被送进了大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获悉,法院以偷税罪分别判处梁某家和朱某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421659.98元,对公司尚欠的税款3107045.21元,予以继续追缴。朱某不服,已提起上诉。   利用销售收入偷税240万   约59岁的梁某家,是一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约46岁的朱某,是该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9月,梁某家与梁某(另案处理)在花都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朱某于2002年9月至2004年年底任该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11月8日至2006年1月18日期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并作出了《税务稽查报告》,查出该公司在2004年,利用隐瞒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偷税2421659.98元,偷税税额占应纳税额的93%。南稽查局遂作出处理决定:该公司应补增值税4182666.70元、应交滞纳金823076.17元、罚款1200731.36元。   后该公司在2006年6月至10月间,共补交增值税336032.46元、交罚款1200731.36元、用增值税留抵冲减2004年应补税款189101.7元。综上,该公司尚欠税款3107045.21元(其中滞纳金823076.17元)。   专门做账对付税局   朱某供述,公司对部分收入没有进行如实申报。公司将没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的部分货物进行申报,隐瞒了这部分货物的销售收入。原来这是偷税的行为,是违法的,将公司的收入做成两本账,以隐瞒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申报的做法是梁某家的意见。朱某还陈述道:“妻子已经下岗,小孩正读大学,家庭负担很重,而且我的身体不好,希望法官从轻处理。”   而梁某家供述,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间,公司将部分销售时没有开具发票的货物未申报纳税,记账时分成两本账记账,一本账是对公司内部的,一本是对税务局的,给税务局的账只记录了开具发票的销售记录和部分开具收据的销售记录。应付税务局的账本记录的销售收入,比公司的真实收入少。两本账是会计按照朱某的意思做的。他不知道是偷税,也曾提醒过朱某,但朱某说是合理避税,不用怕。   听老板话却违反法律   法院还认为,朱某虽不是具体纳税人,但其是财务经理,负责财务工作,是纳税申报方面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决后,朱某不服,称自己只是为老板打工的,不得不听从老板的指示,以不应获同等刑罚为由提起上诉。   朱某谈及逃至江西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的事实,在上诉状中自称,由于其对老板在申报纳税方面多次提出规范申报纳税的意见,以致被老板自2005年12月调离财务部门从事公司行政工作,并于2006年5月被辞退而离开公司。在上诉状中,朱某强调,公司以做两本账本的方式瞒报税款是老板安排和指使的,自己作为财务经理只是听从老板安排,对公司的违法行为也是怕丢饭碗而不得已听命于老板指令。朱某自称上有70岁父母,夫妻均下岗,女儿正在上大学,迫于生活压力才来广州谋生,却不想因此而被判刑 两名女会计帮黑帮老大做假账被抓 2010-02-04 14:38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北碚黑老大王兴强称霸一方,产业很多,其中有合川亚能建材厂及运输公司。他在落网前就想到留一手,命令手下两名女会计编造假账,烧毁真账簿,导致至今都未能明确王兴强的真正黑资数额。 昨日(2月3号),沙坪坝法院开庭审理了陈静、郑莉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案。 两次烧毁真账簿 据沙区检方指控,王兴强手下有多名会计,陈静、郑莉是其中的2名。两人都是经人介绍,进入建材厂工作,初中毕业的陈静是专职职员,大专毕业的郑莉是兼职会计,负责运输部的会计财务。 在担任会计期间,陈静、郑莉两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簿共有两次。第一次是2008年夏天的一天,王兴强的手下骨干刘军找来陈静,给她布置了一个特殊任务:“现在外面查得很紧,你准备一下,搞个假账,然后把真账簿烧了。”随后,刘军又找到公司运输部的郑莉,谎称为应付公司内部审计,你负责补做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的账簿,将每月的收入和支出额度编造,使利润达到最小化。 在刘军的召集下,陈静、郑莉以及另两名团伙人员来到公司会所,在精心编造伪账后,刘军和陈静一起将会计账簿烧掉。 第二次是在2009年6月,王兴强预感到可能要被抓,对手下刘军说:“有人在查我,事情越到后头越棘手,你尽早找人把假账做好,把真账烧掉。”于是,王兴强又找来陈静、郑莉等人,吩咐继续作假,要求陈、郑等人做2008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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