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岗前法律法规培训(2015-7)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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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岗前法律法规培训(2015-7)课件

xxxx人民医院 岗前法律法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配套文件:;(一)适用主体;绝侩迭级锦翠那秒眩今厚僳姑而男麓式除铜丢秘韭嘛慈姨娃糕茄圭畦心填人民医院岗前法律法规培训(2015-7)课件人民医院岗前法律法规培训(2015-7)课件;(二)授权性规定 ;(二)授权性规定;(三)义务性规定 ;(三)义务性规定 ;(三)义务性规定 ;(四)禁止性规定 ;(五)保护性规定 ;(六)惩罚性规定 ;(六)惩罚性规定 ;(六)惩罚性规定 ;(六)惩罚性规定 ;申报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2、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立法宗旨;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2)医疗机构用血管理;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3)医疗机构用血要求;(4)血站的法律责任;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4)血站的法律责任;(5)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概述;法定传染病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1.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二、疫情的报告;传染病的控制; ③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④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⑤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二)切断信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圾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3。 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紧急措施的撤销和解除,由原决定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并宣布。 ; (三)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一)适用的范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适用的第一个范围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必须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第二个范围是医务人员,也就是说医务人员要具备专业的医务人员的资质;第三个适用的是违反诊疗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不适用的范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有一些不适用的范围,就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8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1条规定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的医疗活动;第二种情况就是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出现此类情况按照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这两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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