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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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案例

PAGE PAGE 23附件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案例兰州商学院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编写2008年6月1、赵某系某化工厂催化车间技术工人。2001年4月6日催化车间2号催化炉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急需抢修。车间主任要求职工加班抢修,大家蜂拥而上。但赵某则以家远,需要照顾小孩为由而不参加抢修。因赵某系技术骨干而未参加抢修,致使抢修工作受到影响。后来,经车间主任了解,赵某家距厂里仅有20分钟的骑车路程;赵的小孩虽只有8岁,但有其岳母照顾小孩上学。厂方据此召开厂务会议,决定给予赵某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奖金,厂工会主席签署意见表示同意。赵某接到该处分决定后表示不服,认为企业组织职工加班加点进行抢修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属于企业擅自决定加班加点 ,因而厂方对其做出警告处分和扣除当月奖金的决定是错误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工厂对赵某做出的给予警告、扣除当月奖金的决定。请回答:(1)这种情况下企业有加班加点决定权吗?(2)在特殊情况下加班加点都给付劳动报酬吗?(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特殊情况下加班加点的劳动者能否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2、叶某等九人于1998年2月1日与某市第一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成为市一建的合同制工人。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关于工作时间,合同规定:因建筑行业受季节变化及天气变化的影响较大,所以市一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能保证劳动者按标准工作时间每天上班8小时,也不能保证每周休息一天。叶某本人考虑到本地雨季较长,霜冻期也较长,每年之中真正能建筑工程的时间很少,遂同意。叶某等人被分至第三工程部任司机,负责运输原材料、工人、设备等项运输工作。当年气候一改往年的旧况,开春早,气温回升快。三月中旬建筑公司已经在建设工程了,较之往年提前了半个多月。当年夏季也与往年不同,雨水较少。叶某等人一直在工地上运输原材料、设备,起居不定,昼夜兼程是常有之事。较之往年,到入冬前已多工作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叶某等人均感到长时期未好好休息,身体劳累。但一想到这段时间工资也较高,便未作其它表示。入冬后,往年即是建筑公司的淡季,工人集中休息。而1998年冬天,一建公司第三工程部在南方揽了一项工程。三部领导遂决定冬季北方淡季时南下,继续奋战,突破往年的工作习惯和经营额,决定入冬后休息一周,然后南下。叶某等九名工人提出由于今年的天气变化,在本地已干了不少活,现在要去南方,实在承受不了,身体和心理上都很疲惫,希望能够留在本地休息一个月。三部领导表示,南下建设工程是为了多创收入,不误闲时,而且工人可以拿奖金和津贴。且当初所签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建筑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能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每周休息一天。现在南下工作也不违反双方的劳动合同。遂两次重申一周后叶某等九人必须南下,否则给予处分。无奈,叶某等人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回答:(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如何确定?休息时间如何确定?(2)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和休息制度而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时间,应当经过那些程序?(3)叶某等九人到申请仲裁时如果已完成该年度的工作任务,仲裁委员会该如何处理该案?3、胡某与某私营皮革制造厂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劳动过程中出现伤残,责任自负。1995年8月,胡某在操作机器时,因皮带断裂而砸伤左手,住院治疗20多天,需交往院费、手术费、药费等人民币共计52,760.80元。出院时,该厂只支付治疗期间工资,医疗费用全部由职工自理。为此,胡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厂支付其全部医疗费用。试分析:(1)本案该如何依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2)劳动合同中规定“伤残责任自负”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作出裁决?4、李某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李某从事厨师工作。合同订立后,企业未经协商,三年中多次变更李的工作岗位并以李未交单位向职工集资的1000元为由,扣发了李某三个月工资。为此,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补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提出反诉,要求李某承担在上岗前企业自办临时赔训的费用。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职工的申诉请求,驳回了企业的反诉请求。问:在本案中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依据劳动法的哪些规定作出裁决的?5、1994年6月,丁某与某美容美发厅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美发工作。1995年11月丁某报名参加了成人高考。由于上课地点距离美容美发厅比较远,丁某便向老板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丁某继续为美容美发厅工作1个月,工资待遇不变,双方于1995年12月31日正式解除合同。1995年年底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但美容美发厅拖欠了丁某11月和12月两个月的工资。对此,丁某不知可以采取哪些途径讨回工资?请你依据劳动法的有关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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