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

PAGE PAGE 9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 第一步:做好检疫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疫人员配备。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检疫工作量相适应的、取得法定资格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未配备工作人员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二) 掌握检疫规程。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检疫人员学习以下技术规范或规程: 1、《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 2、《新城疫检疫技术规范》(GB16550-1996) 3、《猪瘟检疫技术规范》(GB16551-1996) 4、《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16557-1996) 5、《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 6、《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 7、《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 8、《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 16569—1996)等。   通过学习、实践,使检疫人员熟练掌握检疫技术;未掌握以上检疫技术规程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三)准备检疫用品。 1、携带检疫箱,箱内应当有检疫刀钩、体温计、听诊器、剪刀、镊子等。 2、携带有关检疫证明和检疫记录表格(见附件)。 未携带检疫用品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第二步:做好检疫申报的受理工作 (一)科学设立检疫申报点。 动物检疫是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使管理相对人申报检疫有途径。 (二)畜(货)主填写材料。 1、动物检疫申报单(格式见附表1); 2、养殖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 3、拟调出时间; 4、运输工具种类、牌号; 5、出售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提供调入省准予调入的书面证明; 6、野生动物应提供准予捕捉的合法证明。 (三)落实具体实施检疫的人员。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畜(货)主的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具体工作人员,携带有关检疫用品到现场实施检疫。 第三步:现场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或者屠宰检疫 (一)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范的要求的程序实施动物检疫。 2、填写《动物现场检疫记录表》(格式见附表2),并要求畜(货)主签字确认。 3、对检疫结果进行正确处理。 经检疫合格的,按照标准收取动物检疫费,监督畜(货)主对运载工具消毒,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 经检疫检出病害动物的,根据定性情况,填写《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的要求,监督畜(货)主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4、填写《动物产地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4),将有关文字材料归档,本次产地检疫工作结束。 (二)动物宰前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收缴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2、核对拟进场屠宰动物的种类、数量、畜禽标识。 3、询问货主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动物发病、死亡等异常情况。 4、对动物进行临床健康状况检查(先群体后个体),填写该批次《动物现场检疫记录表》(格式见附表2)。 5、对经临床检查健康、证物相符的动物,允许进入屠宰场待宰。 6、待宰期间随时观察待宰动物的健康状况,屠宰前逐头(只)进行临床检查,经检查健康的动物,填写《动物准予屠宰通知书》(格式见附表5)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核定的、经宰前检疫合格的动物数进行屠宰。 7、对入场前和待宰期间检查出的患病动物和疑似患病动物,根据定性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单位,同时填写《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的要求进行生物安全处理。通知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患病动物进行追踪溯源。 8、填写《动物屠宰场宰前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6),本次宰前检疫工作结束。 (三)动物宰后检疫按照以下顺序同步进行。 1、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的要求实施。 2、检疫结果处理。 检疫合格的,胴体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包装加封检疫合格标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检出病害的,填写《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通知》(格式见附表3)给屠宰场业主,并监督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的要求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3、做好工作记录。 填写《动物屠宰场宰后检疫登记表》(格式见附表7),本次宰后检疫工作结束。 第四步:做好动物检疫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一)归档内容。 1、回收的检疫证明; 2、现场检疫记录表; 3、无害化处理通知书; 4、准宰通知书存根和

文档评论(0)

zhuliyan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