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规1、2要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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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规1、2要点

6.甲乙两建筑公司结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后来甲建筑公司施工部门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索赔2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是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故而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B、因约定各自承担50%,故乙公司只应对建设单位承担10万元的赔偿责任 C、如果建设单位向乙公司主张,则乙公司应先对20万元索赔额承担责任 D、只有甲公司无力承担,乙公司才应先承担责任责任 7.施工企业甲公司的资质等级为二级,而发包方东方集团公司的工程项目需要一级资质的建筑商承建,于是甲公司就借用了另一大型建筑企业乙公司的资质等级证书,承揽了东方集团公司的工程,后来因该项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而给东方集团造成了损失。那么,赔偿责任应当由( )承担。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甲公司和乙公司连带 D. 甲公司和乙公司按约定比例 C C * 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 2032 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2033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03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lZ3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2031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 2032 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一、一级建造师的考试 * * 二、一级建造师的注册 分类 有效期 初始注册 3年 延续注册 3年 需提前30天 变更注册 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增项注册 一个专业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注册 注册证书和注册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应由本人保管、使用 因变更注册不及时影响建造师执业,导致项目损失的,由所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三)不予注册和注册证书的失效、注销 不予注册的情形: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不满5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不满3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的 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65岁以上的 三、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120 60 30 * 203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范围 ★不得担任2家企业的项目经理,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原则不更换项目经理——任职期内 (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 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 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2)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 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 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5)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6) 接受继续教育 (7)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8)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二、建造师的基本义务 * lZ3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签章 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建造师签章 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建造师签章 ★修改签章——应征得企业同意,由建造师本人修改 本人不能修改的,由单位指定同等资格的建造师修改,并签章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 质量合格文件——总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签章 14-33.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所有项目均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的除外 B.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经受聘企业同意的,可以再变更注册至另一家企业 C.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若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可以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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