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电子商务环境﹝5﹞.ppt

  1. 1、本文档共8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八章电子商务环境﹝5﹞

电子商务 ;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本章内容;电子商务所处的六大环境 ;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政府对电子商务环境的促进;政府对电子商务环境的促进;8.1 政治环境 8.1.2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 近年来,欧、美、日等主要国家为提高其国际竞争优势,相继推出了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规划用网络构建电子化政府或连线政府,作为提升政府效率及便民服务的重点,以建立一个以反映人民需求为导向的政府,并以更高效率的行政流程,为人们提供更广泛的、更便捷的信息及服务。 电子政务由三部分组成: 政府内部的电子政务 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 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的应用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电子商务:?在以电子签名(CA)等技术构建的信息安全环境下,推动政府机关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电子资料交换技术(EDI)进行通信及交易处理。? ???◆?电子采购及招标:?在电子商务的安全环境下,推动政府部门以电子化方式与供应商联系,进行采购、交易及支付处理作业。?? ?◆?电子福利支付:?运用电子资料交换、磁卡、智能卡等技术,处理政府各种社会福利事务,直接将政府的各种社会福利金支付给受益人。? ?◆?电子邮递:?建立政府整体性的电子邮递系统,并提供电子目录服务,以增进政府之间及政府与社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 ◆?电子资料库:?建立各种资料库,并为人们提供方便的网络获取方式。??? ◆?电子公文:?公文制作及管理电脑化作业,并透过网络进行公文交换,随时随地取得政府资料。??? ◆?电子税务:?在网络或其他渠道上提供电子化表格,为人们提供从网络上报税的功能。??? ◆?电子身份认证:?以一张智能卡集合个人的医疗资料、个人身份证、工作状况、个人信用、个人经历、收入及缴税情况、公积金、养老保险、房产资料、指纹等身份识别信息,通过网络实现政府部门的各项便民服务程序。?;8.2 语言与文化环境 8.2.1语言环境;8.2 语言与文化环境 8.2.1语言环境;8.2 语言与文化环境 8.2.1语言环境;8.2 语言与文化环境 8.2.2文化环境;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购买者面临的信用挑战 虚假订单 机密性丧失 付款后不能收到商品 拒绝服务 信息传输中的信用问题 冒名偷窃 篡改数据 虚假信息 网络管理中的信用问题;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现状;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形式,对传统的税收政策及税收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 一、对电子商务税收的观点及政策 1. 以美国为代表的温和派 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遵循中性原则,即对网络交易和一般有形商品交易征税时一视同仁,以免阻碍新技术的发展。也就是说不开征新税或附加税,而是通过对概念、范畴的重新界定和对现有税制进行改进来对电子商务征税。而且,其他各国也应该如此。 各国在进行征管时应尽可能协调一致,避免双重征税。 ;一、对电子商务税收的观点及政策 2. 以“比特税”为方案的严厉派 另一种观点认为网络贸易侵蚀现有税基,必须对此采用严厉措施,否则将造成大量财源在互联网贸易中流失。因此主张立即对互联网网上贸易开征新税,对互联网信息传输的每一个数字单位征税,包括增值的数据交易,如数据收集、传输、图象、声音的传递。;1. 身份确认变得困难 2. 动摇了凭证审计稽查的基础 3. 加密技术的应用加大了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难度 4. 商业中介作用弱化;5.企业可以利用在免税国站点轻易避税 6.信息服务收取的费用难以稽查 7.网上知识产权的销售活动难以稽核 8.广告收入应征税款存在流失风险 9.征税失去票据依据 ;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现状;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现状;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现状;2、确定电子商务合同的到达时间。《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确定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八章 电子商务环境;1电子商务管辖权;1电子商务管辖权;1电子商务管辖权;;1电子商务管辖权;1电子商务管辖权;;瑞得公司; 1电子商务管辖权; 1电子商务管辖权; 2 电子合同; 2 电子合同; 2 电子合同; 2 电子合同; 2 电子合同; 3 电子证据; 3 电子证据; 3 电子证据; 3

文档评论(0)

junjun3747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