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节合同法分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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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节合同法分则

(3)在途买卖 《合同法》第144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讨论】 甲、乙订立一运输合同,委托乙将一批货物从大连港运往广州黄埔港。乙于8月1日启运。8月3日,甲、丙订立该批货物的买卖合同。8月4日,乙船行至广东海域遭遇强风暴袭击而沉,货物全损。谁承担风险? (4)一方违约在先 【讨论】 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送货至乙处。9月1日上午,甲的车队准时送货到乙处,乙称:“仓库未腾出,三天后再验收。”甲车队只好将载货汽车停在一停车场。当晚,风雷大作,货物遭雷击起火而烧毁。谁承担风险? 【讨论】 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送货至乙处。9月1日上午,甲的车队准时送货到乙处。乙于9月1日上午组织验货,发现货物已出现严重霉变,遂拒绝卸货。当晚发生雷击,货物全毁。谁承担风险? 3. 不动产风险负担基本规则:交付主义 自出卖人实际交付不动产与买受人占有时,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讨论】 甲将A市B区楼房一栋卖给乙,二人于8月5日订立买卖合同,8月7日甲交钥匙给乙,乙当天搬进居住。二人相约在8月20日之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尔后付款。8月11日晚,楼房遭雷击起火,焚于一旦。后甲要求乙付房款,乙拒绝。乙应付支付房款? (五)孳息的归属:交付主义 《合同法》第163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讨论】 甲、乙于集贸市场为买卖一母鸡讨价还价,定好价位后,甲欲将母鸡递给乙。此时母鸡下一蛋。鸡蛋归谁所有? 甲卖一母牛与乙,价3000元,约定乙每月付款500元,于半年内付清,母牛归乙所有。6月1日,甲将牛交给乙。8月5日,母牛生下一牛犊。牛犊归谁所有? 思 考 题 1. 试述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简述法律意义的交付。 3. 简述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Company Logo Company Logo LOGO LOGO 第 五 章 合 同 法 分 则 (1) 重 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2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3 孳息 4 一、买卖合同 概念 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 标的物 所有权转 转移的规则 标的物风险 负担的规则 孳息的归属 (一)概念 《合同法》第130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 交付标的物 2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3 担保标的物的权利瑕疵 1. 出卖人的义务 《合同法》第150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支付价款 两方面 接受标的物并检验 2. 买受人的义务 《合同法》第157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合同法》第158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三)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则 《合同法》第133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一般情况下,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1)现实交付——直接占有的转移 出卖人送货上门的,以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并经买受人验收后为交付 出卖人代办托运的,以办理托运手续后为交付 出卖人邮寄的,以办理邮寄手续后为交付 买受人自提的,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为交货时间 【讨论】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由甲办理铁路委托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甲办妥与铁路局的托运手续。货物所有权何时归乙所有?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交货方式是自提。8月20日甲通知乙务必于8月31日提货。所有权何时归乙? (2)观念交付 拟制交付: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交付标的物本身 《合同法》第135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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