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7年4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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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17年4月

PAGE 3  PAGE \* MERGEFORMAT 1 国省主干道路面修复及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省主干道路面修复及排水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广州市财政局以穗财工[2016]273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增城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增城区石滩镇,属于S256线增城段的一部分,为石滩镇内的主要干线公路,连接增城中心城区荔城和东莞市,路面为水泥加铺沥青,南北走向,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60km/h,双向四车道,墟镇段为双向六车道,路面宽度为18.5~24.5m,两侧人行道宽2~4m。项目起点位于三江路口(省道S256线路口)附近,终点位于江龙大桥桥头。路线全长约12.74km。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修复沥青砼路面,原路面加铺含砂雾封层,完善沿线相关公路配套设施等。 招标范围:道路路面修复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预发包价约为900万元,计划工期为100个日历天。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内(即2011年12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计算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经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业绩信息体现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成功地独立完成: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含路面)累计不少于15km,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③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适用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①②③的复印件、④及⑤(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招标文件的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2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16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 5.2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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