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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之说明 任免 晋升
員工規則员工规则下頁章節下页章节22【本章標題】【本章标题】
說说 明明生效日期生效日期10/03/200810/03/2008
1.1. 說明说明
1.1 1.1 本《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員工規則》本《****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员工规则》((下簡稱《員工規則》下简称《员工规则》))彙編自交通銀行總行及香港分行所公佈之各項人事規章制度。汇编自****总行及香港分行所公布之各项人事规章制度。
1.2 1.2 本《員工規則》之內容,祇供本分行員工(《員工規則》內提及的員工,亦包括由香港分行所聘用的交通銀行附屬公司員工)內部參閱循照,不得外傳或擅自複印。本《员工规则》之内容,祇供本分行员工(《员工规则》内提及的员工,亦包括由香港分行所聘用的****附属公司员工)内部参阅循照,不得外传或擅自复印。
1.3 1.3 本《員工規則》內各章所列生效日期為本版本之生效日,各章制度之實際生效日仍追溯原制度之生效日為準。本《员工规则》内各章所列生效日期为本版本之生效日,各章制度之实际生效日仍追溯原制度之生效日为准。
1.4 1.4 本《員工規則》內列各項規章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本《员工规则》内列各项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之,更新版本乃上載於內聯網供員工參閱更新版本乃上载于内联网供员工参阅。。
1.5 1.5 新員工入行時由人力資源部統一介紹《員工規則》內容後,簽署確認遵照執行。新员工入行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介绍《员工规则》内容后,签署确认遵照执行。
1.6 1.6 本《員工規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和解釋。本《员工规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1.7 1.7 本《員工規則》中提及的香港分行泛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本《员工规则》中提及的香港分行泛指****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员工规则下页章节3.1.5【本章标题】
员工守则生效日期01/12/2003
3. 员工守则
3.1 全体员工均须遵守下列规则
3.1.1 爱国爱行
支持祖国统一大业,维护国家及本行的利益和声誉,贯彻执行本行方针政策。
3.1.2 热忱服务
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怠忽推诿。对顾客诚恳热情,谦逊有礼,不怕烦琐;顾客委办事项,应迅速准确办妥,非属本职范围的,应转陈上级或有关部门处理。
3.1.3 提高质素
按行方业务发展的要求,努力工作,积极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符合职务的要求。并须切实完成行方所订定的各项业务指针和工作目标。
3.1.4 勤工守时
按规定时间到行办公,不得迟到、早退。办公时间内,非经允准,不得擅离职守。
员工规则下页章节3.1.8【本章标题】
员工守则生效日期 01/06/2007
3.1.5 奉公守纪
3.1.5.1 不得贪污、受贿、私自收取佣金、挪用公款或有其它营私舞弊行为。
3.1.5.2 不得有赌博、吸毒、参加非法帮会或其它不正当行为。
3.1.5.3 不得向客户挪借款项或假借本行名义向外担保。
3.1.5.4 不得兼营工商业,不得从事炒黄金、股票等各种投机牟利活动,也不得私自代他人为之。
3.1.5.5 凡超越本人权限事项,须先按规定请示批准,方可办理。
3.1.5.6 非经行方批准,不得在外兼职。
3.1.6 严守机密
3.1.6.1 凡属本行之内部行务、业务数字、账册报表、文件档案及客户往来数据等均应保守机密。未经批准,不得泄露。
3.1.6.2 除为正当商业目的及按需要知晓原则的情况下,员工不得擅自查阅、使用、或泄露任何商密数据。
3.1.7 爱护行产
对本行公物,应予爱护,不得损毁或浪费。发现危及本行资金、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员工规则下页章节3.1.9【本章标题】
员工守则生效日期01/12/2003
3.1.8 忠诚老实
按照行方要求,据实汇报工作,实时及如实填报个人履历资料,包括:
3.1.8.1 员工个人履历资料
3.1.8.2 员工个人当涉及下列情况时的有关资料:
3.1.8.2.1 员工个人破产或与其债权人达成债务重整协议;或察觉存在有任何可能引致丧失偿还能力或导致根据《破产条例》(第6章)须安排委任财产的接管人;
3.1.8.2.2 员工个人曾在任何地方被裁定犯了涉及欺诈或不诚实的罪行;或被其它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欺诈、不诚实或不当行为的命令对象;
3.1.8.2.3 在香港或其它地方被裁定或被控犯任何刑事罪行;
3.1.8.2.4 在香港或其它地方成为规管机构或刑事调查机构采取纪律行动或进行调查的对象;
3.1.8.2.5 在香港或其它地方参与任何司法程序或其它法律程序。
3.1.8.3 行内各类规定内要求申报的资料
员工规则下页章节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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